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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小時法律援助服務圈”取得什麽效果?

“謝謝妳們,妳們為我家的事情操碎了心,妳們辛苦了。”2017年12月18日上午,家住雲南省保山市隆陽區永昌街道錦繡樂苑小區公租房的白大媽在家人的陪同下,手捧錦旗和鮮花,來到市司法局法律援助辦公室向為其提供法律援助的法律工作者深深的鞠了壹躬,並把錦旗和鮮花獻給了辦公室的工作人員。

“由於近兩年來與鄰居劉某因田埂糾紛,其丈夫被劉某、張某等人毆打,我多次找到社區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未果。後來,找到市司法局法律援助辦公室,申請進行法律援助。事情處理的比較好,我也非常滿意。援助的律師和接待我的辦事人員盡職盡責,市司法局的領導也重視,安排律師免費提供了援助,真正做到了為人民服務,我們老百姓心裏高興。” 白大媽說。

為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法律援助保障機制、擴大援助範圍、提高法律援助質量,結合保山實際,保山市委辦、市政府辦印發了《保山市關於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實施方案》,各縣(市、區)圍繞《方案》制定《關於進壹步保障和規範法律援助辦案人員依法參與訴訟活動的意見》、《法律援助工作崗位職責》等壹系列工作制度和措施,理順了管理體制、加強隊伍建設、強化保障能力、降低援助門檻、改進服務方式、規範服務流程等主要措施,有效地規範了法律援助工作,使保山市法律援助工作朝著制度化、規範化的方向健康發展。

“保山市法律機構已經建立起法律援助與司法救助的有效銜接機制,初步確立了壹整套符合保山實際、較為完善的法律援助體系……保山市司法局黨委書記、局長陳禮華介紹,全市法律援助市、縣、鄉、村四級法律援助機構網絡已經全覆蓋,社會弱勢群體、婦女兒童及老年人、農民工等特殊群體法律援助綠色通道已經建立並運行。

從縣級以上法律援助機構均有獨立辦公場所,並專門開設了殘疾人法律援助無障礙通道,配備了殘疾人衛生設施。通過整合資源,依托市、縣(區)工會、婦聯、殘聯、團委、老齡委及邊防支隊、監獄、強戒所等單位,設立了特殊群體法律援助工作站19個,建立了由市司法局分管副局長、市法律援助辦公室主任,全市部分骨幹律師等13人組成的“保山市法律援助專家庫”,不斷提高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能力、質量和水平,著力推進法治保山建設。

目前,全市***有法律援助中心6個,法律援助工作站133個,辦理法律援助案件人員516名。

暢通渠道 不斷擴大法律援助範圍

叫響“法援大門朝難開,有理無錢請進來”為目標。近年來,保山市司法局不斷擴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蓋面,將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城鎮放寬至最低生活保障線兩倍執行,農村按上年度農村人均純收入的壹半執行,加強刑事法律援助工作。

還將涉及民生、農民工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見義勇為、婚姻家庭、搬遷移民、家庭暴力和未成年人、在校學生、老年人及軍人軍屬案件全部納入援助範圍以推動“應援盡援”民生法律援助為平臺,以實施幸福、尊嚴、和諧法律援助為抓手,進壹步做大數量、做優質量、做實基礎,推進保山市法律援助工作更加便民、利民、惠民,切實解決困難群眾“打官司難”和“打不起官司”問題,努力實現“應援盡援”。

“群眾的表情是最生動、最真切的,群眾的‘表情包’就是檢驗我們法援工作的‘晴雨表’,做好法援工作,我最大的體會是,沒有捷徑可走,必須要壹個問題壹個問題地解決,只有這樣,我們才能讓群眾的愁容越來越淡,怒容越來越少,笑容越來越多。” 保山市法律援助工作者劉永青深有感觸地說。

“法律援助法院工作站在保山的市、縣兩級已經全部設立,特別是騰沖市法院工作站是全省首先建立的。工作站設立後,有效的減少了當事人奔波於法院與司法局之間產生的訴累,也從實際上提高了訴訟服務能力與效率,對於解決社會矛盾,促進司法公正和正義,維護社會的平衡與穩定有十分重大的意義。”保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邵全認為。

門檻再降 擴大困難群眾受援面

“讓更多的經濟困難群眾切切實實享受到政府的溫暖。”多年來,保山市司法局為切實服務困難群體,不斷降低援助門檻,將那些確實影響當事人生活的邊緣案件也列入援助範圍,切實解決了法律服務群眾“最後壹公裏”問題。

就讀於保山學院大四的大學生小羅,2016年10月份與同學和壹社會人員晚上乘摩托車外出時遭遇車禍。對於家境貧困,年年取得壹等獎學金的小羅來說,10多萬的醫藥費無疑成了家裏的重擔,加之小羅又是大理人,家也不在本地,後續的治療費用無法得到保障,摩托車駕駛員也壹直未履行支付醫藥費。

小羅經過半年多的休學後,來到保山市司法局法律援助辦公室申請援助。接待人員在了解小羅的情況後,多次與保山學院領導和班主任進行溝通,學院為其開出了在校證明和家庭貧困證明,並指派了律師進行援助,帶其進行了免費司法鑒定,該援助案件將在不久後開庭。

“很感謝保山市司法局法律援助辦公室的叔叔阿姨,如果不是他們的援助,我都不知道該如何是好,他們不光為了提供免費的法律援助,還為我節省了10000多元的司法鑒定費用,真的是謝謝他們。”小羅說。

完善便民措施 推進法律援助服務延伸

“為更好的服務保山的人民群眾,市局在全市範圍內***出臺法律援助十項便民措施,並進壹步完善法律援助參與處置公***突發事件、群體性事件、信訪案件等工作機制,有效發揮了法律援助在社會治理創新中的作用。”保山市司法局副局長虞凱介紹。

2016年7月,騰沖市某商貿有限公司經營的超市因經營困難而停止營業;8月8日,超市109名員工及部分貨品供應商因無法領取工資、收取貨款又無法聯系到超市老板,便到騰沖市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進行咨詢。

立案法官了解情況後,意識到此次群體性糾紛涉及人員多、波及面廣、社會影響大,處理不好可能會激化矛盾造成惡劣影響,便立即向院領導匯報。

由於涉案員工普遍文化素質不高,為減輕超市員工的訴累,該院領導協調保山市司法局派駐的騰沖市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做好訴訟指導,幫助當事人書寫訴狀,組織訴狀材料,引導當事人有序立案。騰沖市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人員迅速行動,為109名超市員工收集相關證據材料、書寫訴訟材料,並向員工釋明了相關法律規定。

在法律援助工作人員的協助下,經過專案組壹個星期的加班加點工作,終於成功促使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化解了矛盾。

提升效能 打造“壹小時法律援助服務圈”

壹切從百姓需求出發,保山市法律援助辦著力打造“壹小時法律援助服務圈……”

在保山市已形成完善的市、區(縣)、街辦(鄉鎮)、居(村)四級法律援助工作網絡,依托法律援助工作站(點)全面實現了“六個壹小時”。即申請人壹小時內可就近到達法律援助中心或工作站(點);壹小時內對行動不便者提供上門服務;壹小時內審查案件並給予答復;壹小時內辦完法律援助申請受理手續,並完成案件指派工作;壹小時內受援人與承辦案件的法律服務人員會面;壹小時內完成案卷評查及電話回訪。據統計,今年已承辦的案件中,90%以上實現了“六個壹小時”,群眾滿意度達100%。 

實現為民,真正為人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