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的適用範圍是所有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及其女職工。
壹、《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的概述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是中華人民***和國國務院發布的壹項行政法規,旨在保障女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的合法權益,促進性別平等和婦女發展。該規定對女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健康、生育等方面的權益進行了全面保護。
二、《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的適用範圍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適用於所有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及其女職工。無論用人單位的性質、規模大小,只要有用工行為,都必須遵守《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三、女職工勞動保護的特殊措施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針對女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的特殊生理和心理需求,制定了壹系列特殊保護措施。例如,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用人單位應當為女職工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措施和保健設施等。
綜上所述,《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的適用範圍非常廣泛,涵蓋了所有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及其女職工。這壹規定的實施,對於保障女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性別平等和婦女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二條:中華人民***和國境內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等用人單位及其女職工,適用本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