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初定3月中上旬,具體時間、地點和有關遞補等其他事項將另行通知
根據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現將我部專業考試和面試有關安排通知如下:
壹、入圍考生
艾顓等751人入圍我部專業考試和面試,其中緬甸語、葡萄牙語、阿爾巴尼亞語三個職位入圍考生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比例未達到5:1的比例,國家公務員局本周將發布公告,對上述三個職位進行調劑,我部將另行公布調劑後的新增入圍考生名單。
二、考試確認
(壹)請入圍考生於1月15日前將確認參加考試的電子郵件發送至caishuwan@mofcom.gov.cn,郵件標題和內容均為“XXX(即考生姓名和手機號)確認參加商務部考試”。
(二)自願放棄考試資格的入圍考生,請於1月15日前將本人簽名確認自願放棄考試資格的書面說明(見附件2)傳真至我司幹部壹處。
(三)為便於聯系,請入圍考生務必保持通訊方式暢通。
三、資格復審
(壹)根據國家公務員局有關規定,我部將對入圍考生進行資格復審。對資格復審中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我部將取消其參加專業考試和面試的資格。對提供虛假材料,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考生,壹經發現,我部將取消其錄用資格。
(二)請入圍考生於1月19日前通過郵政特快專遞(即EMS,請勿使用其他郵寄方式,不接待本人或快遞公司送達)將以下資格復審材料寄至北京市東長安街2號商務部人事司幹部壹處,郵編:100731,並請在信封右上角註明考生姓名、職位名稱和職位代碼:
1.《報考商務部公務員推薦表》,1份原件及4份復印件(應屆畢業生請下載附件3,非應屆畢業生請下載附件4,填寫說明見附件5,請下載填寫後將正反面打印在壹張A4紙上);
2. 已取得的大學及以上各學歷層次的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3. 報考職位要求具備的英語水平考試證書復印件;
4. 報考職位要求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還需提供相應的勞動合同和繳納社保證明的復印件(國家規定不繳納社保的需提交單位人事部門出具並加蓋公章的說明);
5. 留學歸國人員還需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 學位認證書的復印件;
6. 應屆畢業的委培生和定向生還需提交學校和單位出具並加蓋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7. 社會在職人員還需提交單位出具並加蓋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四、專業考試和面試安排
(壹)考試初定3月中上旬,具體時間、地點和有關遞補等其他事項將另行通知,請考生關註我司網站。
(二)考生的交通、食宿等項費用請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