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麽查,遊戲交易平臺,註冊地?
/看看有沒有備案再看內容是不是符合備案的內容
個人遊戲上架需要什麽?
1、遊戲研發成功辦理遊戲著作權。
2、遊戲上線測試運營申請ICP(互聯網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
3、申請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4、國產網絡遊戲運營備案及引進網絡遊戲運營備案審批。
5、國產機引進網絡遊戲合作出版。
6、遊戲線下發行辦理網絡遊戲版號。
7、涉及到虛擬貨幣的,還要申請虛擬貨幣交易或發行。
手遊發布需要什麽條件?
1、遊戲研發成功辦理遊戲著作權。
2、遊戲上線測試運營申請ICP(互聯網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
3、申請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4、國產網絡遊戲運營備案及引進網絡遊戲運營備案審批。
5、國產機引進網絡遊戲合作出版。
6、遊戲線下發行辦理網絡遊戲版號。
7、涉及到虛擬貨幣的,還要申請虛擬貨幣交易或發行。
電玩遊戲機怎麽備案?
國產遊戲運營備案申請材料及方法
相關規定:遊戲上線運營後的30日內在文化部做遊戲運營備案。
新聞出版總署也要求經營網絡遊戲的公司,每款產品需到新聞出版署做壹次互聯網出版備案(網絡遊戲電子出版物前置審批),通常稱為遊戲版號。
壹、遊戲運營備案需要提交的材料
1、文化部網絡遊戲產品備案申報表
2、產品主題以及內容說明書;
3、遊戲操作說明;
4、遊戲樣品;
(1)客戶端遊戲:提供3份遊戲客戶端(網絡遊戲軟件客戶端程序,以CD-ROM或DVD光盤為載體,在光盤上粘貼“遊戲公司-遊戲名稱”格式的標誌),並提供3份登錄賬號及其相應密碼,該賬號應當可以遍歷遊戲全部場景和功能;
(2)網頁遊戲:提供遊戲服務器登錄地址,並提供3份登錄賬號及其相應密碼,該賬號應當可以遍歷遊戲全部場景和功能;
(3)手機遊戲:提供裝有報備遊戲的手機3臺(備案後退還)或可在電腦上使用的模擬器地址,並提供登錄賬號及其相應密碼,該賬號應當可以遍歷遊戲全部場景和功能;
(4)其他遊戲:根據遊戲情況提供3份可遍歷所有遊戲內容的載體或媒介。
5、遊戲中全部對白、旁白、描述性文字及遊戲主題曲、插曲的歌詞文本;
6、申請單位的《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復印件;
7、自行審核結果(含可能存在爭議內容的相關說明);
8、遊戲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復印件(非申報單位自主研發的遊戲產品,則需提供該遊戲產品著作權人出具的授權運營協議或相關合同等文件);
9、遊戲若采用聯合運營的運營模式,則需提供所有聯合運營單位簽署的代理協議合同的復印件,以及所有聯合運營單位的《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復印件,並填寫《文化部國產網絡遊戲聯合運營情況登記表》(表格詳見文章下方推薦)。
遊戲運營備案流程
1、將書面內容審查材料快遞至文化部文化市場司網絡文化處;
2、登錄“文化部網絡遊戲內容審查網上申報及進度查詢系統”,錄入遊戲基本信息並將電子版內容審查材料打包上傳;
3、文化部將在系統中發布材料補充通知,請各申報單位及時登陸系統查詢進度並在規定期限內及時補全相關材料;對超期未補全材料的,將退回材料並視為放棄本次申報;
4、文化部收到進口網絡遊戲內容審查申請後二十個工作日(不含專家審查時間)內,由審查委員會對進口網絡遊戲進行內容審查。審查合格的,發給“中華人民***和國進口網絡遊戲批準單”,準予上線運營;審查不合格的,不予進口,並說明理由。
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運營的國產網絡遊戲應當自上線運營之日起30日內報文化部備案。已備案的國產網絡遊戲應當在其運營官網指定位置及遊戲內顯著位置標明備案編號。國產網絡遊戲內容發生實質性變動的,網絡遊戲運營企業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文化部進行備案。
進口遊戲運營備案申請材料及流程
進口遊戲備案的法律依據是《文化部關於加強網絡遊戲產品內容審查工作的通知》《關於網絡遊戲發展和管理的若幹意見》《關於凈化網絡遊戲軟件的工作方案》《遊戲產品內容審查標準》來進行的進口網遊備案材料:
壹、進口網絡遊戲產品內容審查申報表(點擊查看申報表);
二、進口網絡遊戲產品材料登記表(登記表詳見文章下方推薦);
三、產品主題以及內容說明書;
四、產品操作說明(中、外文文本);
(1)客戶端遊戲:提供3份遊戲客戶端(網絡遊戲軟件客戶端程序,以CD-ROM或DVD光盤為載體,在光盤上粘貼“遊戲公司-遊戲名稱”格式的標誌),並提供3份登錄賬號及其相應密碼,該賬號應當可以遍歷遊戲全部場景和功能;
(2)網頁遊戲:提供遊戲服務器登錄地址,並提供3份登錄賬號及其相應密碼,該賬號應當可以遍歷遊戲全部場景和功能;
(3)手機遊戲:提供裝有報備遊戲的手機3臺(備案後退還)或可在電腦上使用的模擬器地址,並提供登錄賬號及其相應密碼,該賬號應當可以遍歷遊戲全部場景和功能;
(4)其他遊戲:根據遊戲情況提供3份可遍歷所有遊戲內容的載體或媒介。
五、產品樣品(中、外文文本,包括網絡遊戲軟件客戶端程序,以CD-ROM或DVD光盤為載體)三份,並提供登錄賬號及其相應密碼,該賬號應具備最高管理權限(或最高遊戲級別);
六、遊戲中全部對白、旁白、描述性文字及遊戲主題曲、插曲的歌詞文本(中、外文文本);
七、產品版權貿易或運營代理協議(中、外文文本)、原始版權證明書、版權授權書副本或復印件;
八、產品輸出國家或地區對該遊戲產品的分級評價或有關證明;
九、申請單位的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復印件;
十、自行審核結果(含可能存在爭議內容的相關說明);
十壹、內容審查所需的其他文件。
遊戲運營備案審批流程:
文化部收到進口遊戲產品內容審查申請後,由審查委員會對進口遊戲產品進行內容審查,並提出初審意見;初審合格的,準予公測。在公測開始後的30日內,文化部根據審查委員會提交的內容審查意見和公測結果(審批結果需要60-90天),做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批準的,發給批準文件,方可正式投入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