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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業會計準則》於2011年10月18日由中華人民***和國財政部以財會〔2011〕17號印發,該《準則》分總則、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利潤及利潤分配、外幣業務、財務報表、附則10章90條,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財政部2004年發布的《小企業會計制度》(財會〔2004〕2號)予以廢止。
《小企業會計準則》的出臺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內容,其在制定方式上借鑒了《企業會計準則》,在核算方法上又兼具小企業自身的特色,尤其在稅收規範上,采取了和稅法更為趨同的計量規則,大大簡化了會計準則與稅法的協調。在利稅影響因素方面,相對於《企業會計準則》也有了具體的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