霰彈槍和散彈槍是同壹個意思,音譯不同,讀法就不同。
霰彈槍,多采用火藥作為能源,也有的采用壓縮空氣作能源。具有可發射成束彈丸,火力猛,首發命中率高,快速反應能力好等特點。
主要用於叢林、城鎮等復雜地形遭遇戰、伏擊戰等突發戰鬥中殺傷近距離目標。大多數國家主要作為警用武器和特種武器,在民間也被大量用作狩獵和射擊比賽用槍。
歷史沿革
散彈槍作為警用槍械已經有超過壹個世紀的歷史,自50年代開始,雷明登870型12口徑唧筒式散彈槍的流行程度,使它嚴然成為各地警政單位的「制式」裝備,時至今日許多國家和地區的執勤巡邏車裏,都會放上壹挺這型號的散彈槍。
散彈槍固然也有它的許多局限之處,散彈槍雖然是短射程槍械,卻不適合作室內的近距離戰鬥(CQB)武器,笨拙的槍身和長度,使射手在通過狹窄的走廊或門窗時會感到礙手礙腳;突出的槍管也令射手在拐過轉角處和推開房間門時,容易被埋伏的對手借勢糾纏起來,或索性出其不意壹手把槍奪去。
由於散彈槍的殺傷面特性,無法作精確的瞄準射擊,因而不適用於有人質被挾持的場合;相對較少的容彈量(壹般只有5發)亦限制了它同時接戰數個目標的能力;雖然某些型號散彈槍俱備半自動功能,但強大的後座力影響了它次發射擊的速度和準確性。
在特警部隊組織初出現的年代,散彈槍曾經是部隊裏的主要戰鬥武器,但基於上述的使用局限性,其戰鬥角色早已經退讓給沖鋒槍了,但這並不意味著散彈槍從此在特警部隊的武器庫中消失。
今天,在特警部隊裝備裏,散彈槍被作為「工具」的角色多過它被作為「武器」的地位。散彈槍可配用的多樣化彈種,使它能擔當多元化的戰術任務,例如發射催淚彈、震撼彈或在不便使用炸藥的場合,作為轟掉門鎖的破門工具,這些都是其它類型槍械所不能勝任的。
作為鎮暴、特種戰鬥和彈藥投放等特殊任務的槍械,散彈槍仍有十分重要的戰術價值,在特警部隊全面性射擊訓練課程裏,散彈槍的戰鬥技巧仍然是必備的科目,因此在這章節裏,也將會從散彈槍的戰鬥角度,全面介紹有關的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