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積極探索建立與國際高標準投資和貿易規則體系相適應的行政管理體系,推進政府管理由註重事先審批轉為註重事中、事後監管。提高行政透明度,完善投資者權益有效保障機制,實現各類投資主體的公平競爭。
二是擴大投資領域開放。選擇金融、航運、商貿、文化等服務領域擴大開放。探索建立負面清單管理模式,逐步形成與國際接軌的外商投資管理制度。改革境外投資管理方式,支持試驗區內各類投資主體開展多種形式的境外投資。
三是推進貿易發展方式轉變。積極培育貿易新型業態和功能,推動貿易轉型升級。深化國際貿易結算中心試點,鼓勵企業統籌開展國際國內貿易,實現內外貿壹體化發展。提升國際航運服務能級。
四是深化金融領域開放創新。加快金融制度創新,建立與自由貿易試驗區相適應的外匯管理體制,促進跨境融資便利化。推動金融服務業對符合條件的民營資本和外資金融機構全面開放,鼓勵金融市場產品創新。
五是完善法制保障。各部門要支持試驗區深化改革試點,及時解決試點過程中的制度保障問題。上海市要通過地方立法,建立與試點要求相適應的試驗區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