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個人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包括12萬元),符合免征個人所得稅的條件。因此,這部分人群無需申報繳納所得稅。其實,“個人年收入不超過12萬是否需要申報繳納所得稅”這個問題,關鍵在於個人是否已經達到了個稅起征點。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目前個稅起征點為每個月5000元,即個人每月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00元時,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對於全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納稅人來說,如果每月的應納稅所得額都不超過5000元,則無需申報繳納所得稅。當然,如果個人有其他應納稅所得額,如利息、股息、租金等,也需要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申報繳納。此外,如果個人獲得勞務報酬等收入,在扣除相應的費用後超過800元,也需要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總之,對於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納稅人來說,只要個人每月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00元,就無需申報繳納所得稅。
如果個人年收入超過12萬元,但每月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00元,是否需要申報繳納所得稅?如果個人年收入超過12萬元,但每月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00元,也無需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的免除和納稅標準都是由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對於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納稅人來說,只要每月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00元,就無需申報繳納所得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壹)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