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壽保險國壽鴻盈兩全保險是壹款分紅保險,保險期間分6,10,15年三種;主要的保障有普通身故和乘坐火車、輪船或航班班機期間因意外傷害身故。
總體來說,該產品還是理財為主,到期取滿期金和紅利,身故和意外身故保障只是輔助功能。由於分紅產品的紅利是公司定的,很不透明,而且分得也不多,收益很壹般。另外這類產品沒到期,前些年去退保本金會有較大損失,壹定要謹慎選擇。具體的信息可參考如下條款(源自中保協產品庫)
投保範圍
凡出生三十日以上、七十周歲以下,身體健康者均可作為被保險人,由本人或對其具有保險
利益的人作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險。
保險期間
保險期間分為六年、十年和十五年三種,投保人可選擇其中壹種作為本合同的保險期間。
保險責任
在本合同保險期間內,本公司承擔以下保險責任:
壹、被保險人生存至保險期間屆滿的年生效對應日,本公司按下列規定給付滿期保險金,本
合同終止。
壹次性交付保險費的,滿期保險金=基本保險金額;
分期交付保險費的,滿期保險金=基本保險金額×交費期間(年數)
二、被保險人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壹年內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險費(不計利息)給
付身故保險金,本合同終止;被保險人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壹年後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規
定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壹次性交付保險費的,身故保險金=基本保險金額;
分期交付保險費的,身故保險金=基本保險金額×身故時的交費年度數。
三、被保險人乘坐火車、輪船或航班班機期間因意外傷害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規定給付身故
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壹次性交付保險費的,身故保險金=基本保險金額×3;
分期交付保險費的,身故保險金=基本保險金額×身故時的交費年度數×3。
被保險人在乘坐火車、
輪船和航班班機期間外因意外傷害身故,
本公司按下列規定給付身故
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壹次性交付保險費的,身故保險金=基本保險金額×2;
分期交付保險費的,身故保險金=基本保險金額×身故時的交費年度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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