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總則
1、為加強施工質量管理,強化和規範公司質量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質量水平和市場競爭力,加大工程(產品)質量監管和考核力度,有效地防範質量事故的發生,鼓勵各項目部爭創優質工程和名牌產品,做到獎優罰劣,根據質量管理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2、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壹”的質量方針,認真貫徹《建築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確保工程質量。
3、工程質量實現創優規劃目標,或者為質量管理工作做出貢獻者(包括防止重大質量事故的發生)按本辦法實施獎勵。
4、工程發生質量事故,或者違反《質量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按本辦法實施懲罰。
5、公司實行工程項目管理風險抵押金制度。各項目部負責人均交納不同數額風險抵押金。進行工程質量方面考核。
6、重獎創出優質工程的項目和個人,處罰由於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事故(含嚴重質量問題),損害企業信譽的項目和責任者;
7、本辦法適用於公司承建管理施工的各類工程項目部。
二、獎罰考核標準
1、各項目部年內未發生質量事故及嚴重質量問題,經檢查考評工程質量合格率(優良率)實現了合同承諾目標,社會效益顯著,列入創優規劃的工程達到申報條件並實現申報,公司將對工程項目風險抵押金進行返還。
2、在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方法施工中,有創新或具有示範效應的項目部和個人,視具體情況或所創造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的大小,給予項目部或個人獎勵500~2000元。如果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特別突出,可提請公司領導批準另行重獎。
3、工程質量杜絕質量事故的工程項目,符合合同工期及設計要求,單位工程壹次驗收合格率達到100%。,不獎不罰。
4、上級政府主管部門、工程監理抽檢中不得出現不合格項。
5、因工程質量問題受到群眾舉報控告(經確認基本屬實)、起訴(我方敗訴)、廣播電視新聞媒體曝光及受到政府部門通報批評的工程項目處罰5000~10000元/次。
6、保修服務不及時、不到位,由於施工質量原因造成房屋使用功能較差,影響較大。要求維修並按實際情況扣罰質量保證金10%。
7、在建工程項目凡被上級政府主管部門組織檢查中受到通報表揚或名列前三名者,適當獎勵500~1000元。被通報批評的處罰1000~2000元。
8、公司對在建工程各項目檢查、考核、評比累計榮獲第壹名的獎勵1000~3000元,倒數第壹名的罰1000~3000元。
9、對不符合施工質量要求的被上級主管部門人員或公司質安部人員督促責令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項目部負責人必須無條件地接受,對刁難、頂撞、阻礙上級主管部門人員執行公務或頂撞、阻礙公司質安部門人員行使指令的或不接受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視情節輕重每次處罰款500~1000元/次。並壹律取消評優、評先資格。
三、質量管理獎罰辦法
1、各項目部、施工隊必須堅決貫徹執行上級頒布的各種質量管理文件、規範和標準,牢固樹立“質量第壹”的思想,宗旨是安全、優質、優產、用戶至上。
2、各項目部、施工負責人(工程分包人)必須有保證工程質量的管理機構和制度,有專人負責施工質量檢測和核驗記錄、並認真做好施工記錄和隱蔽工程驗收簽證記錄,整理完善各項技術質保資料,確保施工質量符合要求。
3、項目負責人、施工負責人(工程分包人)必須定期和不定期組織項目班子成員、施工現場各施工班組開展經常性的施工質量教育,提高班組工人的操作技能水平,在施工關鍵性的部位時,必須在現場進行指揮和技術指導。
4、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必須按圖紙和合同約定的內容及國家、省、市現行頒布的壹系列規範、標準等。要求保證每道工序和施工質量符合驗收規範標準。堅持做到分項、分部工程施工自檢、自查把好質量關,對不符合要求的不處理好堅決不準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5、隱蔽工程施工前必須經過公司質安部、工程監理、建設單位工地代表和設計單位代表等有關部門驗收確認後方可進行工程隱蔽。
6、嚴格把好材料質量關、不合格的材料不準使用、不合格的產品不準進入施工現場。工程施工前及時做好工程所需材料的檢測、化驗、試驗,材料沒有檢驗、檢測合格證明不得使用。
7、建立建全工程技術資料,每個工地有專人負責整理工程技術資料,按照工程驗收資料要求,嚴格按照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資料要求,根據工程的進度及時做好施工記錄,自檢記錄和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將自檢資料和工程質保資料分類整理保管,隨時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公司管理部門檢查驗收。
8、項目負責人、施工負責人及所有管理人員,不重視工程質量管理,工程質量不符合圖紙和合同約定的內容及國家、省、市現行頒布的壹系列規範、標準等。將按不同程度給予批評教育或通報批評處理和經濟處罰等並追究其責任。對發生壹般以上質量事故的當事人和責任人,將按上級和公司有關規定程序追究其責任並做出相應的處理。
9、以上項目部對工程施工質量管理不符合國家、省、市現行頒布的壹系列規範、標準等以及公司管理制度要求,對存在的問題自身不重視、不積極采取整改措施,被上級主管部門人員或公司質安部門人員經監督責令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項目部負責人、施工負責人不重視、不接受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且故意刁難、頂撞、阻礙上級主管部門人員執行公務和公司質安人員行使指令的每次罰款1000~10000元。
四、項目部質量管理符合下列條件給予獎勵
1、各項目經理是各單位工程質量管理第壹責任人。對質量工作應全面負責,要貫徹執行質量方針政策。以身作則,不違章指揮,積極支持公司質安部門管理人員及工地質安員的工作。
2、對於所負責的每個單位項目工程必須及時組織有關人員編寫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對經審核批準的組織設計和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同時在施工中要認真制定作業計劃和工藝規程。
3、組織制定和修訂完善的施工現場有關質量技術操作細則及其有關管理規定經公司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後,負責貫徹執行。做到符合圖紙和合同約定的內容及國家、省市現行頒布的壹系列標準、規範等。
4、嚴格執行質量規範及質量安全技術措施,加強管理,督促施工班組對施工質量各個階段進行檢查驗收。
5、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項目班子對施工現場施工質量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分析解決措施或向上級反應請求幫助解決。
6、經常向各施工班組人員進行施工質量教育,提高工人的質量意識,同時要對新調入的工人和分承包施工隊伍的有關人員進行教育,明確施工質量。
7、定期召集項目部所有管理人員,召開質量會議、抓好施工質量、。
8、以上項目部負責人及所有管理人員,認真負責,忠於職守,重視質量、強化管理,經常組織項目班子成員實施質量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督促整改排除。對上級主管部門、公司質安部門檢查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書及時組織相關人員落實整改到位,消除隱患。對所有負責的工程項目施工質量符合圖紙和合同約定的內容及國家、省、市現行頒布的壹系列規範、標準等。當年無質量事故,經公司相關部門綜合考評完成與公司簽訂的目標責任制指標,並取得顯著成績,年終被上級主管部門或公司有關部門綜合評定為質量管理“先進項目部、優秀項目經理、先進個人”進行表彰的,於年終由公司研究決定按責任制考核給予該項目部進行獎勵1000~2000元。
五、項目部質量管理存在下列問題的應處罰
(壹)有下列情況之壹,對項目部負責人、施工負責人(工程分包人)有關責任人處以100~5000元罰款。
1、質保資料整理應及時、有效、真實、齊全、清楚。
2、原材料、構配件和器具、成品、半成品的產品合格證,出廠檢驗報告及進場復試報告,抽樣檢驗報告,見證檢測報告,檢驗批驗收記錄,分部、分項驗收記錄,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及施工過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檢和交接檢施工記錄,確保所使用材料和工程結構安全,以上每缺壹項罰款200元。
3、不按圖紙、規範標準、技術措施進行交底或交接無簽字;
4、不審查技術資料、不組織技術交底和分部分項質量驗收、不及時做好隱檢記錄;
5、不重視質量,違章指揮或不接受質檢員意見,限期整改通知下發後不認真整改;
6、不按圖紙施工或只抓進度,不抓質量,質量通病嚴重存在而無改進;
7、未經驗收,擅自進行下道工序施工(視無償返工處理);
8、不認真操作、粗制濫造或偷工減料,或拒不整改造成不良後果者;
9、漏(錯)放受力鋼筋移位嚴重,或搭接錨固長度嚴重不足,或焊接質量低劣,隨便切割主筋和烘烤鋼筋使其到位者;
10、模板支撐不足(或不牢),變形跑模,造成砼觀感質量較差者;
11、砼澆築、振搗不實,施工縫處理不好,砼觀感質量較差者;
12、由於砼配合比或原材料質量及砼拌制引起砼結構和試塊強度不足,或攪拌不按規定操作者;
13、進場材料、半成品無材質證明,不按規定及時做復試,材料質量低劣而使用者;
14、建築物定位放線,軸線、標高超出規範要求,造成永久性缺陷者;
15、不按規範、標準做壓力實驗,不做蓄水灌水試驗,或焊工無證施焊。出現“滴、漏、跑、冒、堵”或保溫防腐有遺漏不符合規定者;
16、不按規範、標準施工檢測,交工時發現配電箱(櫃)、設備、插座、開關、燈具、連接件等電器設施不能保證安全和使用功能者;
17、水、電、管材、過墻(板)亂打洞、斷筋、斷肋影響結構安全或陽臺、走廊倒泛水,地漏坡度不足,造成積水滲漏者;
18、發生壹般質量事故,根據對工程影響程度、經濟損失,罰項目負責人及有關人員500~2000元,罰施工負責人(工程分包人)1000~5000元;
(二)對質量事故的懲罰
發生質量事故,根據對工程影響程度、經濟損失大小,對有關人員進行相應處罰;
1、對壹般質量問題的懲罰
1)、施工期間因工藝錯誤造成返工或整修費用在5000元以下,無因質量事故造成重傷、死亡者屬於質量問題。
2)、在質量檢查中,上級領導或公司質安部門在日常檢查中發現本章節內容以外的質量問題,視其嚴重程度下發質量問題整改通知書、通報或處項目部經理500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責任者(工程承包人)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對質量問題整改通知單或檢查通報中指出的質量問題,整改不徹底或限期未整改的,按原罰款的2~3倍加重處罰。
2、凡因設計錯誤、測量錯誤(未向有關部門報告)、違章指揮、違章操作或不按規範、規程的要求施工,管理監控不到位,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構件、半成品、成品和設備而造成工程質量低劣,強度不夠,結構尺寸或建安位置錯誤,達不到《驗標》標準,壹般需做返工、加固處理的均視為工程質量事故。對釀成質量等級事故的均進行處分和經濟處罰。
3、質量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1~10萬元以下。
▲ 對責任項項部給予行政警告、記過處分,經濟處罰1000~3000元。對施工負責人(工程分包人)事故直接責任者經濟處罰3000元~30000元。
4、質量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10(含)~30萬元。
▲ 對責任項目部經理給予行政記過、記大過處分,經濟處罰5000~30000元。對施工負責人(工程分包人)事故直接責任者經濟處罰10000~50000元。
5、質量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30(含)~100萬元。
1)、對責任項目部經理給予行政記過、記大過處分,降級或撤職處分,經濟處罰10000~50000元,對事故直接責任者給予行政記大過,直接降級或待崗處分。對施工負責人(工程分包人)事故直接責任者經濟處罰50000元~300000元。
2)、對事故其他責任者給予行政記過、記大過處分,經濟處罰1000~5000元。
(三)、其他懲罰
1、凡列入創優規劃的工程,由於安全或質量原因造成工程不具備申報條件,未能實現創優目標的,將對施工項目部、工程承包人按相應獎勵標準的3-5%予以罰款。
2、對工程施工項目部、直接責任者(工程承包人)凡因建築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單位承擔全部經濟損失,並按直接經濟損失的20%進行處罰。
3、由於工程質量問題受到上級或建設單位通報、新聞媒體曝光或被列入企業不良記錄黑名單的,將視對公司的影響程度大小對責任項目部、工程承包人予以處罰。
4 、對工程質量事故隱瞞不報、擅自處理的,對事故責任項目部及有關人員、處以1000~3000元以上罰款,對直接責任者(工程承包人)處以3000~5000元以上罰款。
六、工程質量缺陷處罰細則
本細則規定項目部對所屬工程項目的施工責任者(工程承包人)各班組施工過程及單位工程各階段驗收檢查中存在質量缺陷的處罰細則:
(壹)混凝土工程
1、混凝土工程模板安裝必須按施工技術方案執行,不符合處又不整改的每處罰款100元。
2、模板表面應清理幹凈並塗刷隔離劑,且不得沾汙鋼筋和混凝土接搓處,不符合處又不整改的每處罰款100元。
3、模板內應清理幹凈,有雜物的又不整改的每處罰款100元。
4、對跨度大於4米的現澆梁板,不按規範及設計要求起拱的又不整改的每處罰款100元。
5、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時混凝土強度不符合規範及設計要求強行拆摸的罰款1000~2000元。拆模無申請審批手續的罰款500元。
6、鋼筋的品種、級別、規格、數量、位置等不符合設計要求又不整改的每處罰款300~500元。
7、鋼筋的連接方式,接頭位置,接頭數量,接頭面積百分率,錨固長度,保護層厚度等不符合規範及設計要求又不整改的的每處罰款100~300元。
8、箍筋、吊筋、腰筋、抗拉筋、構造筋、橫向鋼筋的品種、規格、數量、間距等不符合規範及設計要求的每處罰款100~300元。
9、自拌混凝土必須嚴格按試驗室砼配合比,根據現場砂石含水率調整為施工配合比,掛牌施工,如砼強度達不到設計等級要求的必須返工或加固處理,(壹般普通較小工程如砼強度達不到設計等級要求又不返工或加固處理的不納入結算)同時進行徑濟罰款1000~5000元。
10、加強砼配合比坍落度抽檢工作,無記錄及坍落度過大的罰款100元。
11、嚴格計量制度,無計量記錄及計量不符合規範要求的罰款100~300元。
12、加強現場試塊制作管理工作,試塊數量登記、保養、運送試壓時間不符合規範要求罰款100~300元。
13、砼、砂漿試塊每漏做壹組罰款200元。
14、砼、砂漿試塊強度低於規範最低值50%或高於規範100%,每組罰款200元。
15、梁、柱每壹處蜂窩面積大於0.1㎡,基礎、墻、板每壹處蜂窩面積大0.2㎡,每處罰款100~300元。
16、梁、柱每壹處孔洞面積大於0.04㎡,基礎、墻、板壹處蜂窩面積大於0.25㎡,每處罰款100~300元。
17、混凝土表面露筋長度大於10㎝每處罰款100元。
18、梁、柱、樓梯縫隙夾渣層長度超過5㎝和深度超過保護層,基礎、墻、板縫隙夾渣層超過20㎝,厚度大於4㎝,每處罰款100~300元。
19、梁、柱脹模面積每壹處大於50cm2,厚度大於3.5㎝,基礎、墻、板脹模面積大於100cm2,厚度大於4㎝,每處罰款100~300元。
20、墻、柱垂直度每層超過8㎜或層高偏差超過10㎜,每處罰款100元。
21、梁、墻、柱斷面尺寸比設計大於10㎜或小於8㎜,每處罰款100元。
22、混凝土施工縫未按規範或設計要求留置,每處罰款100~300元。
23、板厚度比設計尺寸大於10㎜或小於5㎜,每處罰款100元。
24、梁、柱鋼筋偏位造成基礎保護層超過±10㎜,柱、梁、板、墻超過±5㎜每處罰款100元。
25、梁、墻、樓梯、板、柱在同壹軸線、同壹位置的該拉長統線而不拉,造成梁彎曲不直,10米範圍內高低大於10mm,每處罰款100元。
(二)砌體工程
1、砌築砂漿拌和時不掛級配牌、計量不符合規範要求罰款100元。
2、不按規範制作砂漿試塊,漏做試塊每次罰款100元。
3、砌體灰縫飽滿抽查三組,其中壹組或壹組以上小於80℅,罰款100~300元。
4、砌體轉角處如必須間斷而不按規定留置斜搓,斜搓長度小於高度的三分之二每處罰款100~300元。
5、砌體留直搓不按規範放拉結筋,或拉結筋放置不符合規範要求每處罰款100~300元。
6、水平灰縫不符合規範要求,水平灰縫厚度(10皮磚)大於±10㎜(每層查三處),每處罰款100元。
7、砌體每層垂直度偏差大於10㎜(每層查3處,用2m直尺檢查),每處罰款100元,並責令返工。
8、砌體表面平整度大於10㎜,每處罰款50元。
9、砌體構造柱處未按規定留置馬牙搓,必須返工,並每處罰款100~300元。
10、填充墻砌體拉結筋品種、規格、長度、間距設置不符合設計及規範要求,每處罰款100元。
11、填充墻梁底、板底等砌法不符合規範及設計要求每處罰款100元。
12、輕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或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的墻底部砌法不符合設計及施工規範要求,每處罰款100元。
13、砌體上留置洞口寬度超過30cm,未按設計或規範要求設置過梁,每處罰款100元。
14、陽臺隔離和護手與墻體之間的連接部位,未按設計要求采取可靠的拉接措施,每處罰款100元。
15、構造柱預留鋼筋、拉接筋的數量、長度、間距不符合設計及規範要求,每處罰款100元。
16、對衛生間、廚房包括隔墻下口未按規範做止水帶(翻口),每處罰款200元。
17、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砌體應對錯縫搭砌,搭接長度小於90mm,豎向同縫超過兩皮每處罰款100元。
18、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搭接長度小於砌塊1/3,每處罰款100元。
(三)門窗工程
1、門窗樘未按設計要求的水平標高或平面位置安裝,偏差大於20mm,每樘罰款100元。
2、固定鋁合金門窗、塑鋼門窗、鋼門窗的組合鐵件和鐵腳未按設計及規範設置,每樘罰款50元。
3、木門窗扇安裝縫隙過大造成透亮,每發現壹處罰款50元。
4、鋁合金門、塑鋼門窗、鋼門窗安裝固定不符合要求,開啟不靈活,拉手、扶手、鎖具等安裝不牢固,每處罰款100元。
5、鋁合金、塑鋼門窗、鋼門窗邊框滲水,每處罰款100元。
6、木門窗扇上下帽油漆漏刷,每處罰款50元。
(四)抹灰工程
1、粉刷墻面、柱面、墻裙等起殼(空鼓)、裂縫、面積超過200cm2,每處罰款50元,平頂起殼(空鼓)造成脫落,每處罰款100元。
2、管道後面墻未粉刷或嚴重高低不平,每發現壹間罰款100元。
3、門窗洞口及墻面轉角處未做護角或不按規範粉護角;外墻的窗臺,雨蓬、陽臺、腰線等凹出墻面處未做滴水線,槽線未按規定做水線槽;女兒墻壓頂坡向未朝外墻面,每條(處)罰款100元。
4、墻面刷漿(噴漿)、油漆嚴重掉粉、起坡、漏刷、透底面積超過100cm2 每處罰款50元。
5、不同材料基體交接處無加強措施罰款100元。
6、粉刷總厚度大於或等於3.5cm無加強措施罰款100元。
7、陰陽角角度超過5mm每處罰款50元(用檢測尺檢查)。
8、面磚、地磚、瓷磚起殼空鼓面積超過30cm2,每處罰款50元。
9、外墻開裂滲水或外墻塗料存在明顯色差,每處罰款200元。
10、樓梯踏板下口未做滴水線每處罰款300元。
(五)吊頂工程
1、木龍骨無防火、防腐處理罰款200元。(無要求除外)
2、預埋件、鋼筋吊桿和型鋼吊桿無防腐處理罰款200元。
3、吊桿距主龍滑端部距離不得大於300mm,當大於300mm時如沒增加吊桿,當吊桿長度大於1.5m時,如無設置反支撐每處罰款100元。
4、重型燈具、空調、電扇及其他重型設備嚴禁安裝在吊頂工程龍骨上,如有發現每處罰款500元。
5、吊頂無起拱、吊桿、龍骨的材質、規格、安裝間距及連接方式不符合設計要求每處罰款200元。
(六)樓地面工程
1、地坪嚴重起殼、裂縫、起砂面積大於200cm2,每處罰款100元。
2、凡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房間、陽臺、衛生間、廚房四周墻面及地面、滲漏或倒泛水,每處罰款300元。
3、凡踢腳線空鼓長度超過20cm,每處罰款50元。
4、踢腳板凸出墻面、厚薄不均勻,比規定厚度(水泥踢腳線6-8mm,板塊8-10mm)超高5mm,每處罰款50元。
5、樓梯踏步每步超過10mm,裝飾板塊高度超過5mm,每處罰款100元。
6、面層不同做法的樓地面交接處不設變形縫,每處罰款100元。
7、在做好的樓地面上拌和和傾倒砂漿,每處罰款100元。
8、板塊面層空鼓面積大於10cm2,板塊間高低差大於2mm,每處罰款50元。
9、室內變形做法不符合設計及規範要求每條罰款100元。
(七)地下室防水工程
1、水泥砂漿防水層陰陽角沒有做成圓弧形每處罰款100元。(設計無要求除外)
2、水泥砂漿防水層必須結合牢固,發現空鼓現象每處罰款100元。
3、卷材防水層短邊和長邊搭接寬度小於100㎜每處罰款100元。
4、采用多層卷材時,上下兩層和相臨兩副卷材的連接縫應錯開1∕3副寬,且兩層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鋪貼,若不符合規範每處罰款100元。
5、卷材防水層有空鼓現象每處罰款100元。
6、卷材防水層轉角處、變形縫,穿墻管道等細部做法不符合設計要求每處罰款100元。
7、以上幾條同時適用於屋面防水工程。
8、衛生間防水工程無二次閉水實驗罰款1000元。
(八)屋面工程
1、屋面滲漏無論範圍大小,每處罰款300元。
2、屋面和檐溝流水方向不正確造成積水深度超過10 mm,每處罰款`100元。
3、剛性屋面分倉縫脊相鄰高差大於20 mm,每處罰款100元。
4、剛性屋面層與女兒墻、煙囪、水箱、管道等交接處未按規定做泛水或高度低於250mm,每條罰款100元。
5、剛性屋面分倉縫等嵌縫因基層未清理幹凈或熱灌油膏在燒制時升溫過高膠泥碳化,造成嵌縫膠泥整條粘接不牢拉脫,每米罰款50元。
6、剛性防水層與女兒墻連接處未按規範脫開,未用柔性材料填縫,每處罰款100元。
7、落水管管材松動或插口邊距墻面小於20mm,每處罰款50元。
8、未按要求設置排氣孔,每少壹只罰款100元。
9、屋面無蓄水或淋水實驗的罰款1000元。
(九)水、暖、衛生設施工程
1、明裝大、小便汙水管滴漏水,以及其他管道接口滴漏水每處罰款100元。
2、衛生器具安裝高度錯誤或安裝高度大於允許偏差50mm,每件(處)罰款100元。
3、衛生器具支架安裝不牢固造成松動,每件(處)罰款100元。
4、地漏安裝標高高於排水表面(按設計和規範找坡)5mm以上或低於排水面10mm以上,每處罰款`100元。
5、立管垂直度、鑄鐵管、碳素鋼管、PVC管,每米長度偏差大於5mm,每根罰款100元。
6、管道、鋼板水箱等油漆漏刷每件(根)罰款50元。
7、消防栓方向裝反每只(處)罰款100元。
8、給水附件、閥門、消防、噴淋器具安裝大於允許偏差最大值10mm,每件(處)罰款50元。
8、風管制作,安裝明顯扭曲,每件(處)罰款100元。
9、保溫密實外觀差,粘膠帶不平整,寬度偏小,表面平整度偏差大於10mm,每件(處)罰款50元。
(十)電器安裝工程
1、插座、開關板,進戶配電箱蓋板安裝不牢固而脫落,每件(處)罰款100元。
2、電線保護明配敷設,任意2m段內平直度、垂直度超高10mm,每根(處)罰款50元。
3、電氣箱、櫃等支架安裝不牢松動,每件(處)罰款100元。
4、電氣箱、櫃水平標高和平面位置不符設計要求,偏差大於50mm,每件(處)罰款50元。
5、明開關、插座的底板和開關、插座的面板並例安裝高差大於5mm,同壹場所高差大於20mm,面板垂直度大於5mm,每件(處)罰款50元。
6、成排燈具不成線,偏差大於20mm,每處罰款50元。
7、應做保護接零(地)的燈具不接保護零(地)采用BVR線不搪踢,每件(處)罰款50元。
8、明配鍍鋅鋼管PEN卡接及支架PEN連接,每缺壹處罰款50元。
公司制定工程項目質量管理獎罰制度、質量缺陷處罰是督促各項目部、施工班組以及個人確實做好質量工作。本著獎優罰劣的原則,罰款不是目的,是壹種要求做好質量的措施(手段),公司將罰款用於獎勵為提高工程質量作出成績的項目部、作業班組和個人。
(壹)、獎罰程序
1、優質工程獎勵,憑上級文件並由項目經理寫出書面報告,公司工程部、質安部審核,並由公司有關領導審批;
2、對項目壹般質量問題的處罰,由質檢人員根據工程發生的質量問題,如實填寫“質量問題罰款通知單”壹式四份(壹份給項目部、壹份給施工班組、壹份質安部留存、壹份報財務部,),由財務部從該工程款中扣除(對個人罰款由項目部從被罰者工資中扣除);
3、對發生質量事故的罰款,由質安部行文提出處理意見,主管領導批準後印發各單位(部門),財務部從發生質量事故單位工程款中扣除。
(二)、實施辦法
1、獎勵和處罰嚴格依據規範、標準和企業規章制度以及職責權限進行,不得有隨意性。
2、公司財務部建立獎罰專用帳戶,用於獎勵為優質工程和質量管理工作作出貢獻者。
3、同壹項工程榮獲多項榮譽時,以最高榮譽給予獎勵,不重復獎勵。
4、其它事項
1)、 工程質量事故調查和處理按1989年9月30日建設部《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第3號令)執行。
2)、由於施工質量問題引起人身傷亡事故的處理,按《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及《傷規》執行。
3)、事故的分類和調查處理程序,同時要執行有關行業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
5、質安部是質量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本辦法的具體管理、考核與實施。質量獎罰實施辦法由公司質安部組織實施,管理人員在檢查中發現工程施工質量不符合規範要求,開出質量問題整改處罰通知單壹式肆份、壹份給項目部、壹份給施工班組、壹份質安部留存、壹份報財務部,月末統壹由質安部統計上報公司財務部,由公司財務部從該項目工程款中扣減。
對施工班組作業層的獎勵與懲罰由各項目部按有關規定負責具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