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市工商局企業登記窗口咨詢,領取註冊登記相關資料,具體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東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股東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4)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復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證明;
(6)代理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7)住所使用證明;
2、辦理名稱預先核準、取得《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3、以核準的名稱到銀行開設臨時賬戶,股東將入股資金劃入臨時賬戶;
4、到有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辦理驗資證明;
5、將備齊的註冊登記資料交工商局登記窗口受理、初審;
6、按約定時間到工商局領取營業執照,繳納註冊登記費;
7、到報紙上發布公告。
註冊公司需要的條件如下:
1、公司機構必須單獨設立,不得與其它中介行業或企業聯合開展業務;
2、公司機構的組織形式壹般應為有限責任公司、合夥企業或個人獨資企業;
3、公司機構的名稱使用應規範;
4、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場所的使用面積不少於50平方米;
5、有計算機、檔案櫃等必要的辦公設備;
6、負責人具有中專或者相當於中專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法律、法規所規定的註冊資本和相適應的營運資金。
綜上所述,申請註冊公司的需要滿足相應的法律規定的條件,向有關部門提交相應的申請材料,材料審核通過後進行公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