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和國導遊員資格證書》是從事導遊工作的依據,此證經國家旅遊局核準後由省旅遊局核發,在全國範圍內通用!取得《中華人民***和國導遊員資格證書》後,必須到旅遊局辦理“導遊證”(IC卡)之後方可從事導遊工作。
二、考試時間:
筆試時間:11月15日
現場導遊考試時間由各考區根據情況具體安排,但不能遲於11月20日結束,省直考點為11月13—14日。
評卷、發證
(1)導遊人員資格考試的評卷工作由省旅遊局統壹組織。
(2)導遊資格考試成績於2009年1月4日至2009年1月31日公布,考生可通過拔打027-16868932聲訊電話或登錄湖北旅遊網查詢。
(3)自成績公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考生如對自己的成績有疑義,可向省導考辦提出書面查詢要求,逾期不再受理。
(4)收到國家旅遊局的資格證書後20個工作日完成資格證書的制作和發放工作。
三、考試科目和內容
(1) “導遊綜合知識”為筆試,分“導遊專業知識”和“導遊相關知識”兩部分,考試時間各為120分鐘。
9:00—11:00 導遊專業知識 ①導遊業務
②全國導遊基礎知識
③湖北導遊基礎知識
(全國與湖北導基為4:6)
14:00—16:00 導遊相關知識 ①政策與法規
②旅遊職業道德
③時事政治(2006.9—2007.8)
“導遊綜合知識”只計算總分,120分為合格。
(2) “導遊服務能力”為口試,即現場導遊,60分合格。
主要內容為:
①導遊講解能力;
②導遊規範服務能力;
③導遊特殊問題處理及應變能力。外語類考生必須用所報考語種的語言進行,並加試口譯(中譯外和外譯中)。抽簽景點10個,其中全省範圍5個為:長江三峽、神農架、武當山、黃鶴樓、大別山,各地自定5個於報名時壹並報省旅遊局導考辦。
四、報考條件(滿足以下條件之壹均可報考)
(1)高中、中專或以上學歷;
(2)大專院校在校生;
(3)旅遊專業中專、職高的應屆畢業生均可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