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四字成語 - 樂山女子夜跑遇害案,其家屬在兇手獲死刑後都說了什麽

樂山女子夜跑遇害案,其家屬在兇手獲死刑後都說了什麽

四川樂山壹個女子王某欣在散步時遇害,這壹案子曾經轟動全國,被害人家屬在對被害人判刑前提出不需要任何賠償,只希望兇手能獲死刑,最後兇手確認被判死刑,被害人家屬失聲痛哭。

事情發生在2017年12月16日,被害人家屬報警稱自己的女兒晚上6點左右出門散步,直到深夜都還沒有回家,經過警方和家屬四處尋找,在壹個多星期之後發現了被害人的屍體而且已經抓獲了嫌疑人。在審訊過程中嫌疑人說是見財起意,但後來又害怕被害人報警就前後兩次用手機和石頭擊打被害人頭部,還在公園裏挖坑埋屍然後拿著被害人隨身值錢的東西跑了。在審判過程中,嫌疑人多次混淆關鍵信息,試圖掩蓋自己殺人的事實,但是證據確鑿根本容不得他狡辯。在判刑前,被害人的家屬稱不要任何的賠償,只求能判兇手死罪。

其實這種想法是對被害人家屬唯壹的慰藉,再多的賠償也換不來女兒的生命,但像兇手這樣殺人埋屍還試圖逃避法律的人,對社會對其他人也是危害。這種訴求也得到了當時很多網友的支持,只有在嚴管的法律之下才會震懾窮兇極惡的犯罪分子。

在法律面前,犯罪事實確鑿,而兇手毫無悔過之心,在庭審時還時不時露出微笑,這種對自己所作所為絲毫沒有愧疚悔過之心的人,經過改造真的能重新做人嗎?最後經宣判,兇手被判死刑。在宣讀判決的那壹刻,現場群眾紛紛鼓掌,被害人家屬失聲痛哭。這時他們想的應該是終於給了自己女兒壹個公道,壞人得到了應有的懲罰,盡管逝去的生命再也回不來了,但希望她在天有靈可以安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