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四字成語 - 在加拿大結婚需要什麽證件

在加拿大結婚需要什麽證件

法律主觀:

壹、拿結婚證需要什麽證件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3、港澳臺居民還需要提供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4、華僑需要提供本人的有效護照;

5、外國人需要提供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小孩落戶需要結婚證嗎

孩子出生以後申請辦理入戶的,是必須提供有效的身份證原件和結婚證進行辦理的入戶的,若壹方無法辦理提供相關資料的情況下,是會直接影響到孩子無法正常辦理相關的入戶手續的。辦理上戶口手續時,要攜帶孩子的出生證明,孩子父母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材料齊全當場即可辦理。

給孩子申報戶籍,需要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孩子父母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到孩子父母任何壹方戶籍所在地區派出所申請辦理。如果是非婚生育的子女,可以由父母壹方持有身份證,戶口本,非婚生育的書面情況說明,到這壹方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孩子上戶口手續。申請隨父落戶的非婚生育無戶口人員,需壹並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

三、結婚證的公證書有有效期日嗎

原則上公證認證沒有有效期。

只要公證沒有依法撤銷,它就是有效的。公證本身沒有時效,是隨著被公證的對象的存在而存在的。部分種類的涉外公證書所涉及事實的真實性或權利與義務的關系具有可變性,如婚姻狀況、未受刑事處分、授權委托等,因此,在申辦國內領事認證前,請您先核對涉外公證書所涉及的內容是否屬實有效。如公證書已失效,需重新辦理公證後再申辦領事認證。

公證書的有效期並非嚴格的法律概念,而是指公證書能夠被實際使用的時間期限。因為公證書被出具後,即具備了法律規定的證據效力,除非存在法定情形並經法定程序,公證書是不能被推翻的。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法律客觀: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同到壹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壹)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壹)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壹)本人的有效護照;(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壹)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