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四字成語 - 什麽是地役權?

什麽是地役權?

地役權: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經營自己的土地的權利。地役權的發生須有兩個不同歸屬的土地存在,為他人土地利用提供便利的土地稱為供役地,而享有地役權的土地稱為需役地。

舉例:

1、妳在海邊有壹塊平地,旁邊有壹高樓,樓的主人給妳壹定的金錢,讓妳在妳的土地上三十年之內不得建房,以滿足他觀海的需要,妳同意並簽約。

樓的主人對妳的土地的權利就是地役權。

高樓所在的土地為需役地,妳的土地為供役地。

2、如甲工廠原有東門可以出入,後想開西門,借用乙工廠的道路通行。甲工廠與乙工廠約定,甲工廠向乙工廠適當支付使用費,乙工廠允許甲工廠的人員通行。這時甲工廠即取得了“地役權”。

擴展資料:

地役權合同示範文本

立契約書人xxx(以下簡稱甲方)xxx(以下簡稱乙方),茲為簽訂地役權設定契約書,經當事人協議,訂立條款如下:

第壹條供役地所有人甲方,對於地役權人乙方所有的xx市xx號的土地,為便於通行,將其所有下記土地設定地役權給乙方。宅地面積x平方米。

第二條前頃土地擁有地役權部分如下:

土地東部xx地號的邊界線起,往西xx平方米,從乙方所有的土地邊界線起向南方公路30米,面積20平方米,附圖表於後。

第三條甲方對於前項土地的部分,以其費用,每年修復壹次,以便通行。

第四條乙方為酬謝,每年付人民幣x元給甲方,於每年12月31日支付。

第五條乙方若有兩年以上不付前項酬謝金時,甲方可請求消滅地役權。

第六條地役權有效期限,自立約日起30年為限。

第七條在本地役權契約有效期間內,隨時與需役地同時移轉,即使需役地所有人轉移,地役權也不消滅。

本契約書正本壹式兩份,簽名蓋章後當事人各執壹份為憑。

供役地所有人(甲方):xxx

住址:

身份證統壹號碼:

地役權(乙方):xxx

住址:

身份證統壹號碼:

xx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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