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五十年代,中國政府就曾設想以和平方式解決臺灣問題。1955年5月,周恩來總理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上即提出:中國人民解決臺灣問題有兩種可能的方式,即戰爭的方式和和平的方式,中國人民願意在可能的條件下,爭取用和平的方式解決問題。
1956年4月,毛澤東主席又提出:“和為貴”、“愛國壹家”、“愛國不分先後”等政策主張。但由於某些外國勢力的幹預等原因,這些主張未能付諸實踐。
自七十年代末開始,國際國內形勢發生了壹些重要變化:中美建立外交關系,實現了關系正常化;中國***產黨召開十壹屆三中全會,決定把黨和國家的工作中心轉移到現代化經濟建設上來。
與此同時,海峽兩岸的中國人、港澳同胞以及海外僑胞、華人,都殷切期望兩岸攜手合作,***同振興中華。在這樣的歷史條件下,中國政府出於對整個國家民族利益與前途的考慮,本著尊重歷史、尊重現實、實事求是、照顧各方利益的原則,提出了“和平統壹、壹國兩制”的方針。
擴展資料:
歷史意義
“壹個國家,兩種制度”是中國政府為實現國家和平統壹而提出的基本國策。按照“壹國兩制”方針,中國政府通過與英國政府的外交談判成功解決歷史遺留的香港問題;
於1997年7月1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實現了長期以來中國人民收回香港的***同願望。香港從此擺脫殖民統治,回到祖國懷抱,走上了與祖國內地優勢互補、***同發展的寬廣道路。
香港回歸祖國後,“壹國兩制”由科學構想變成生動現實。中央政府嚴格按照香港基本法辦事,認真履行憲制責任,堅定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政府依法施政;
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繼續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不變,法律基本不變,繼續保持繁榮穩定,各項事業全面發展。“壹國兩制”在香港日益深入人心,得到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國人民的衷心擁護和國際社會的廣泛好評。
百度百科—壹國兩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