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1日至22日
二、入學年齡
新生入學年齡滿6周歲(2007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出生)。
三、報名辦法:
小學實行“壹站式”招生報名機制。適齡兒童根據情況分別向學區學校報名,學校應受理符合條件的學齡兒童報名。其中:
1.市區(指上城區、下城區、拱墅區、江幹區、西湖區、濱江區和經濟技術開發區、西湖風景名勝區,下同)常住戶籍學齡兒童向戶籍所在學區學校報名;
市區戶籍的拆遷過渡家庭兒童入學,依拆遷過渡協議向過渡地所在學區學校報名,過渡期間由過渡地所在區教育局安排入學;
市區集體戶籍家庭兒童,向實際居住地所在學區學校報名,由實際居住地所在區教育局安排入學。
市區戶籍公租房居民家庭兒童向公租房所在學區學校報名。
2.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向居住地所在學區小學報名。
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應在規定時間內通過“市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壹年級入學預登記及查詢系統”進行預登記,並在報名時間內攜帶相關材料,憑預登記碼到居住地所在學區學校進行現場審核,確認符合條件後由學校接受報名。
3.其他
(1)適齡特殊兒童入學。盲童向戶籍或居住證(或臨時居住證,下同)所在區教育局(教育科)或殘聯報名就讀省盲人學校,聾人兒童向杭州聾人學校報名就讀,智障兒童向戶籍或居住證所在區培智學校報名就讀〔濱江區的智障兒童向濱江區教育局(教育科)報名〕。
(2)在杭留學回國人員隨歸子女,華僑歸僑子女,外籍華人子女,港、澳、臺籍人員隨帶子女(含港、澳、臺籍學生),父母雙方或壹方持有《杭州市特聘專家證書》或屬地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來杭創業和引進人才子女、工作地為市區的回歸和引進浙商子女向戶籍所在地(無戶籍則為實際居住地)或父母工作所在地的區教育局報名。
(3)父母雙方或壹方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證》的來杭創業和引進人才子女向戶籍所在地(無戶籍則為實際居住地)或父母工作所在地的學區學校報名。
(4)駐市區部隊的軍人子女;駐國家確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以上島嶼,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險崗位工作的軍人的子女,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壹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其直系親屬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在市區的適齡兒童;要求在其直系親屬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所在地入學的,向直系親屬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所在地學區學校報名。
(5)在本市居住的外籍、港澳臺籍適齡兒童可向居住地學區學校報名,也可去獲得批準的專門招收外籍人員子女的學校報名。收費按物價管理部門批準的標準執行。
4.具體報名學區學校由各區教育局劃定,於6月18日前公布在小學學校門口和社區門口,請家長及時關註。
四、招生咨詢電話
上城區教育局87802200 87822587
下城區教育局85337050
江幹區教育局86974946 86854733
拱墅區教育局56667077 88259970
西湖區教育局87965057 87965058
濱江區教育局87702150
下沙社發局86871717 86871718
西湖風景名勝區社發局87173402
杭州市教育局87061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