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我國憲法明確規定的社會主義法治的基本原則。如下: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國憲法明確規定的社會主義法治的基本原則。
我國憲法明確規定的社會主義法治的基本原則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壹原則的含義是任何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壹律平等地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各項權利,同時也都必須平等地履行憲法和法律所規定的各項義務。
此外,公民的合法權益都壹律平等地受到保護,對違法行為壹律依法予以追究,決不允許任何違法犯罪分子逍遙法外;在法律面前,不允許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權,任何人不得強迫任何公民承擔法律以外的義務,不得使公民受到法律以外的懲罰。
這壹原則體現了社會主義法治的價值取向和公平正義的要求,是維護社會主義制度和人民民主專政的根本保證,是保障人民當家作主和人權尊重的重要內容,是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和經濟發展的重要保障。
其他原則:
1、堅持人民主體地位。這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也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根本目的。要堅持人民當家作主,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承擔應盡的義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同富裕。
2、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這是社會主義法治的特色所在,也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內容。要堅持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培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3、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這是社會主義法治的現實基礎,也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必然要求。要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