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是肇事者是孕婦!38歲孕婦醉駕撞死人,被取保候審引起熱議。
隨著經濟生活水平的提高,有車壹族越來越多。交通事故也相應增加!其中醉駕導致事故發生的情況比較常見。
這起事故中,肇事者是壹個孕婦,醉酒駕駛這種行為,不僅是對孩子不負責,對老公不負責,對家庭不負責,更是對自己不負責,對路人的生命不負責,她自己都不敬畏生命,我們為何要體諒她是孕婦!?
第二點,肇事女孕婦是山東煙臺市的土地利用規劃站科員,是公職人員!妳是學過法律的,醉駕是犯法的妳不會不知道,怎麽如此藐視法律文獻?如何做好人民的榜樣工作?所以,政府部門應該加強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預防工作,刻不容緩!
我覺得我們國家的法律要改壹改。雖然她懷孕了,但是她還是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即刑事責任,該坐牢坐牢,該罰款罰款,該道歉道歉,該撤職撤職,孩子該生還得生,生完再坐牢也行,不能因為任何情況逃過法律的懲罰!
作為壹個中國好公民,我們就應該文明開車,喝酒了就要找代駕,或者直接打車回來,而不是直接開車回來,罰款事小,出人命事就嚴重了!就算妳有的是錢,妳懷孕了不用坐牢,難道妳的良心不會受到譴責麽?難道妳的小孩不會因為妳而被人指指點點麽?難道妳的孩子不會因為有妳這個媽媽而感到愧疚嗎?妳真的安然無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