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日期是由企業提出了成立申請之後企業被批準成立,並對企業發放營業執照的日期。
營業執照的概念
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準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必須擁有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的格式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統壹規定。
營業執照的登記事項有哪些?
營業執照的登記事項為: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營業場所的易被發現的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
公司設立登記材料有哪些?
根據先照後證的原則,設立公司需要向工商局要提交的材料有: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及指表或者***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3、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4、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股東為企業法人的,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股東為事業法人的,提交事業法人登記書復印件;股東人為社團法人的,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股東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股東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復印件。)
5、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復印件。(依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或其他相關材料。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
在設立公司前,需要準備什麽?
1、找好註冊場所;
2、擬定公司名稱,查詢是否和其它企業重名;
3、擬定公司的經營範圍;
4、確定註冊資本;
5、確定股東的出資比例,準備好股東的信息資料;
6、選舉好法人代表及監事職務(不能是同壹人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