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學位證、學歷證(2023屆高校畢業生可提供《大學生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2023屆高校畢業生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及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出國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上資料均為原件、復印件各壹份。在職人員還需提供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招聘崗位明確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加蓋工作單位公章)或提供社會保險繳費證明。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以2023年3月1日為截止日期。
報考人員對現場提供的個人資料真實性負責。
未按規定要求進行現場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審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