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腳手架搭設作業分包企業資質標準
腳手架搭設作業分包企業資質分為壹級、二級。
壹級資質標準:
1.企業註冊資本金50萬元以上。
2.企業具有相關專業助理工程師或技師以上的技術負責人。
3.企業具有初級以上架子工技術工人不少於50人,其中,中、高級工不少於50%;企業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100%。
4、企業近3年最高年完成勞務分包合同額100萬元以上。
5. 企業具有與作業分包範圍相適應的機具。
二級資質標準:
1.企業註冊資本金20萬元以上。
2.企業具有相關專業技術員或高級工以上的技術負責人。
3.企業具有初級以上架子工技術工人不少於20人,其中,中、高級工不少於30%;企業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100%。
4. 企業具有與作業分包範圍相適應的機具。
作業分包範圍:
壹級企業:可承擔各類工程的腳手架(不含附著升降腳手架)搭設作業分包業務,但單項業務合同額不超過企業註冊資本金的5倍。
二級企業:可承擔20層或高度60米以下各類工程的腳手架(不含附著升降腳手架)作業分包業務,但單項業務合同額不超過企業註冊資本金的5倍。
二、腳手架搭設作業分包企業資質申請材料:
企業申請資質需提供《建築業企業資質申請表》(含電子文檔)及相應附件資料,並按照下列順序進行裝訂:
1.附件材料壹(綜合資料),內容包括: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
企業章程。
近三年統計報表。
經審計的近三年度財務決算報表。
企業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身份證件。
企業行政、技術、財務、經營負責人的任職文件、職稱證書、身份證件。
企業註冊建造師(項目經理)資格證書、身份證件。
企業設備、廠房的購置合同、發票、房屋產權證或房屋租賃合同等相關證明。
2.附件材料二(代表工程業績卷),內容包括:
中標通知書。
工程合同。
竣工驗收單(備案表)或質量核驗材料。
反映技術指標的有關資料(圖紙、照片、工程結算單等)。
3.附件材料三(技術經濟管理人員卷),內容包括:
企業中、高級工程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證件、勞動合同;
標準中有特殊要求的專業人員和技術工人應提供職稱證書或崗位證書、身份證件、勞動合同以及反映專業的證明材料。
三、材料冊數
材料基數:《申請表》壹式二份,附件材料壹套(含附件材料壹、二、三)。其中,涉及鐵路、交通、信息、水利、民航等專業部門資質的,每涉及壹個專業部門,增加《申請表》二份、附件材料壹和附件材料三各壹套,附件材料二專業分冊壹套。
四、機構改制、分立、合並、重組,申請重新核定資格,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機構改制、分立、合並、重組,申請重新核定資格的,除應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外,還應提交下列材料:
1、資質證書正、副本復印件。
2、企業改制重組、分立或合並情況報告,包括新企業與原企業的產權關系、資本構成及資產負債情況,人員、內部組織機構的分立與合並情況。
3、國有企業改制、分立、合並、重組,需提交上級主管部門的批復文件,其中改制企業還應提供職工代表大會的意見。
4、非國有企業,需提交股東大會或董事會關於企業改制或股權變更等事項的決議復印件。
5、企業分立後,原企業仍保留資格的,應與分立後新成立的企業同時申報。
五、企業工商註冊地跨省變更,申請資格變更應提交下列材料
1、企業原註冊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同意企業資格變更的批復文件。
2、首次申請資質的全部材料,由企業新註冊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上報。
3、資格證書正、副本復印件。
4、資格變更前後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六、勞務分包合同及施工人員實名制備案
1.《勞務合同及人員實名制備案預約辦理單》原件壹式壹份。
2.勞務分包合同副本原件壹式兩份。
3.《項目用工備案花名冊》原件壹式兩份。
4.未進行身份認證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壹式兩份。
5.發包方承接工程已備案的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施工許可證、交易備案登記證書、加蓋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章的中標通知書或施工合同等任壹資料均可,若無法提供前述任壹資料,則需提供《承諾書》(對於有省駐京建管處勞務企業,需由勞務作業發承包雙方以及勞務企業所屬省駐京建管處蓋章,對於本市勞務企業和無省駐京建管處勞務企業,則由勞務作業發承包雙方蓋章)。
6.勞務分包中標通知書原件壹式壹份
7.普法維權培訓考試合格試卷原件
提示:上述材料中提交復印件的,均需加蓋公章並交驗原件(身份證不需提供原件),原件核驗後退回申請人。所有申報材料應填寫規範,蓋章或印鑒齊全,字跡清晰,復印件、公章應清晰可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