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場比賽開始前,由雙方運動員用抽簽的方法選擇方位和發球、接發球。中簽者有選擇方位和發球、接發球權,也可要求對方先作選擇。如中簽者選擇先發球或先接發球,對方則選擇方位;如中簽者選擇方位,對方則選擇先發球或接發球。
二、練球
壹場比賽開始前,運動員有權在比賽開始的球臺上練球2分鐘。
三、合法發球
1、 發球時,球應放在不持拍手掌上,手掌應靜止、張開、伸平、四指並攏,拇指自然張開。
2、 球停留在靜止的不持拍手掌上的最後壹刻,直到發球時擊球,不持拍手和球以及整個球拍,應始終高於球臺水平面。
3、 發球員只能手向上拋球,不得使球旋轉,使球從手掌向上直拋,至少拋到離不持拍手手掌上16厘米。
4、 當球從拋起的最高點降落時,發球員才能擊球,並使球首先觸及發球員臺區,然後直接越過或繞過球網,觸及接球員臺區。
5、 在雙打中,球應首先觸及發球員的右半區,然後直接越過或繞過球網,觸及接球員的右半區。
四、勝負評定
壹局比賽:在壹局比賽中,先得11分的單打或雙打運動員為勝方,但打到10平以後,必須先得2分者為勝方。壹場比賽:國際規定單打為七局四勝制、雙打為五局三勝制。
五、器材
球臺:長為2.74米,寬為1.525米,離地面0.76米,球臺各邊有壹條0.02米寬的白線。球網:長為1.83米,寬為0.1525米,網柱外邊距球臺0.1525米。球的直徑為40毫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