ér kē nèi zhì fǎ
2 概述兒科內治法,是將治療疾病的方藥給患兒內服,使其性能發揮壹定作用以求達到治療目的的壹種方法。小兒疾病,壹般以內治法為主。是從治病必求其本的前提下,結合兒科用藥的特點進行辨證,提出治療法則,恰當應用解表,瀉下、和解、溫經、清熱、消導、補虛、理氣、調血、滲濕、潤燥、祛痰、逐飲、開竅、熄風、祛蟲等法。
運用內治法時,首先要分清疾病的標本。小兒疾病的發展變化是迅速而復雜的,要辨明其主次和輕重緩急,確立其施治步驟,關鍵在於識別其病變的標與本。標本的概念是相對的,有著多方面的含義。以病因與癥狀來講,病因為本,癥狀為標;以正氣與邪氣來講,正氣為本,邪氣為標;以病的新舊或發病的先後來講,舊病是本,新病是標;先病是本,後病是標。壹般先治其本,後治其標。因感受寒邪而發熱者,寒邪是本,發熱是標,治療應散寒以退標熱。在壹定條件下,標證急於本證者則應先治其標,後顧其本。如小兒腹泄,大便頻數,尿少,煩躁,出現津傷液脫,病情嚴重,當先采取急救措施以治標,待病情緩解後,再按治病必求於本的理論,運用健脾燥濕等固本方法,以冀徹底治愈。這就是“急則治標,緩則治本”的原則。又 如肺癆患兒,復又風寒感冒,則肺癆是本,感冒是標,是由於肺癆病兒,正氣不足,容易感冒,而感冒又往往會引起肺癆加重,這時應既與理癆又治感冒,稱之為“標本兼治”。
壹切疾病的過程都是正邪鬥爭的過程。疾病的發生發展及其表現的形式,是由正邪雙方力量的消長而決定的。正氣盛則邪不能侵而兒體健康; 正氣虛則邪侵兒體而成疾病。因此治療上的根本目標,是改變正邪雙方力量的對比,包括扶正與祛邪兩個方面。扶正,就是扶助正氣,使正氣充足而消除病邪。祛邪,就是除去病邪,使邪去而正安。小兒初病,實證較多,邪盛而正氣未衰時,常以祛邪為主。但某些急癥,如小兒暑溫大熱汗多,津傷液耗出現厥、脫證候時,雖邪熱熾盛,正氣實已衰微則應以扶正固脫,益氣生津為主,待厥脫已固,再治暑溫。又如水腫病久而體質虛者,邪氣雖不強盛,正氣實已虧虛,可用攻補兼施的方法,即壹方面用利水消腫的方藥以祛邪,壹方面又用益腎健脾的方藥以扶正。疾病的本質與現象壹般是相壹致的;但在比較復雜的病變過程中,有時表現不相壹致,必須正確辨別現象與本質的關系。逆治法與從治法是在治病求本的原則下采取的兩個治療法則。逆治法是采用與疾病外在證象相反的治療方法,如寒證用熱藥,熱證用寒藥等。適用於病情比較單純,疾病的本質與現象相壹致的病證。從治法,是采用順從疾病外在現象的治療方法,如姜附熱服,芩連寒飲等,適應於病情比較復雜,疾病的本質與現象不完全壹致的病證。因此,從治法是逆治法在特殊情況下的壹種變治方法。
由於小兒病變迅速,危重疾患較多,治療用藥既要果斷及時,更須審慎,壹清壹補,均要恰到好處。芩、連、桂、附,用之得當,則效如桴鼓,稍壹不當,則誅伐無過,能傷臟腑功能,促使病情劇變。因為大苦、大寒、大辛、大熱、攻伐和有毒之品,既能戕伐生生之氣,又足耗損真陰,用時均宜慎重。吳鞠通指出小兒用藥“稍呆則滯,稍重則傷,稍不對證,則莫知其鄉,……”故必須根據具體病情,靈活掌握,當用則用之,不當用則不用,倘若病重藥輕,則不能取效,貽誤病機,證輕藥重,則攻伐過甚,反傷正氣。對於無病的小兒,則不宜濫服補劑,因藥物的性能,皆有所偏勝,濫用或過用,都足以產生弊端。正如朱丹溪指出: “藥石皆偏勝之氣,雖參茋之輩,為性亦偏。”小兒生機蓬勃,只要哺養得當,護理得宜,自能正常生長發育,故健康的小兒,不必靠藥物來補養,即使小兒有病,也不壹定全靠藥治。清,陳飛霞指出:“無情草木,氣味不純,原非嬌嫩所相宜也。”又雲:“凡有微疾,不用倉忙,但令乳母嚴戒油膩暈酒,能得乳汁清和,壹二日間,不藥自愈”。可見小兒很多疾患,只要註意休息,調攝飲食,自可告愈。
3 內治法
至於藥物劑型,湯劑能隨證加減,祛邪迅速,兒科臨床運用較廣。但對危急病證,可選用應急的丸、散、丹等劑型配合治療,療效當更顯著。小兒服藥,湯液可適當濃縮,以少量多次分服為適宜,以免引起嘔吐,亦可使藥力持續,收效更好。對有些疾病,給藥要靈活。如哮喘發於夜間者,壹半量須在睡前半小時服下。散劑要用水調,以免嗆咳,在不影響藥物療效的前提下,還可加食糖調味。如疳積散(雞內金,神曲、麥芽、山楂)或雞內金粉之類,可摻少許食糖,加水調和,或混入乳汁或米粥內調成糊狀,慢慢給服。餵藥時可固定小兒頭手,用小匙將藥放到舌根部,使之自然吞下,切勿捏鼻,以防藥液進入氣道。兒科常用的內治法則如下:
3.1 解表法主要適用於外邪侵襲肌表的表證。常用方劑,辛溫解表,重則麻黃湯,輕則蔥豉湯之類。辛涼解表,如桑菊飲,銀翹散等。但小兒外感,邪多犯肺,每兼有咳嗽、痰多等癥,可於解表劑中,適當加入宣肺化痰之品,如杏仁,桔梗,貝母等。若素體伏熱,切忌發汗過度,因過汗可以傷陰。
3.2 瀉下法主要適用於積熱壅遏腸胃的裏證,常用方劑,瀉熱通下,如大承氣湯,涼膈散等。祛寒通便,如大黃附子湯,三物備急丸之類。攻補兼施,如新加黃龍湯,增液承氣湯等。小兒陰陽稚弱,用之宜慎,不可過度。
3.3 和解法主要適用於邪在少陽的半表半裏證,及腸胃不和的寒熱夾雜證。常用方劑,和解少陽,如小柴胡湯。和胃降逆,如半夏瀉心湯,黃連湯之類。
3.4 溫經法主要適用於陽氣虧損或暴脫的證候。常用方劑,回陽救逆,如四逆湯,參附龍牡湯之類。溫經祛寒,如真武湯,桂附地黃湯之類。
3.5 清熱法主要適用於邪熱羈留的熱證。常用方劑,甘涼清熱,如白虎湯,竹葉石膏湯,甘露消毒丹等。苦寒清熱,如白頭翁湯,茵陳蒿湯等。苦瀉降熱,如梔豉湯,龍膽瀉肝湯等。鹹寒清熱,如清營湯,青蒿鱉甲湯,增液湯之類。
3.6 消導法主要適用於飲食不調,乳食停滯之證。常用方劑,消食導滯,如保和丸,枳實導滯丸之類。消痞化積,如枳實消痞丸。
3.7 補虛法主要適用於肺脾腎三臟虛弱之證。常用方劑,補肺益氣,如補肺阿膠散、補肺湯。健脾益氣,如四君子湯,補中益氣湯,七味白術散等。培元補腎,如六味地黃丸、黑錫丹、參蛤散、補腎地黃丸。
3.8 理氣法主要適用於各種氣病。常用方劑,補氣和中,如參苓白術散。下氣降逆,如旋復代赭湯,橘皮竹茹湯等。行氣解郁,如越鞠丸、六郁湯、調氣散。行氣導滯,如香連導滯丸。
3.9 調血法主要適用於各種血證。常用方劑,補血養血,如四物湯,當歸補血湯等。活血祛瘀,如桃紅四物湯,血府逐瘀湯等。涼血止血,如犀角地黃湯、四生丸、小薊飲子等。清熱止血,如四物三黃瀉心湯。溫陽攝血,如黃土湯。益氣統血,如歸脾湯。
3.10 滲濕法主要適用於水濕停聚, 小便短少之證。 常用方劑,通陽利濕,如五苓散。行氣利水,如五皮飲。健脾滲濕,如防己黃芪湯。溫化水濕,如實脾飲。清熱利濕,如八正散,茵陳五苓散等。逐水滲濕,如舟車丸。
3.11 潤燥法主要適用於津枯液燥之證。常用方劑,滋陰潤肺,如養陰清肺湯,清燥救肺湯等。潤腸通便,如通幽湯,當歸潤腸湯,麻子仁丸,五仁丸等。
3.12 祛痰法主要適用於各種痰證。常用方劑,祛風化痰,如青州白丸子。燥濕化痰,如二陳湯。清熱化痰,如清氣化痰湯。溫肺化痰,如小青龍湯。滋陰化痰,如養陰清肺湯。消食化痰,如順氣消食化痰丸。行氣化痰,如枳桔二陳湯。益氣化痰,如滌痰湯。
3.13 逐飲法主要適用於水飲之證。常用方劑,攻逐水飲,如十棗湯,控涎丹等。溫化水飲,如苓桂術甘湯。
3.14 開竅法主要適用於神昏竅閉之證。常用方劑,清心開竅,如安宮牛黃丸,牛黃清心丸,至寶丹之類。辟穢開竅,如蘇合香丸,玉樞丹等。
3.15 熄風法主要適用於抽搐,驚厥之證。常用方劑,清熱熄風,如羚角鉤藤湯、紫雪丹、二黃犀角散等。滋陰熄風,如三甲復脈湯,大定風珠,阿膠雞子黃湯等。安神鎮驚,如磁朱丸,朱砂安神丸之類。平肝熄風,如鎮肝熄風湯。
3.16 祛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