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美國太陽能電池生產商Solar World要求對中國75家企業展開“雙反”調查。
2011年11月,美國開始立案調查中國75家光伏企業。
2012年3月,美國商務部初裁,決定對中國輸美太陽能電池征收2.9%至4.73%的反補貼稅。
2012年5月,美國商務部初裁對從中國進口的光伏產品征收31.14%至249.96%的高額反傾銷稅。
2012年10月,美國商務部10日作出終裁,認定中國向美國出口的晶體矽光伏電池及組件存在傾銷和補貼行為。
2014年6月,美國商務部對中國輸美光伏產品做出反補貼初裁,擬對兩家強制應訴企業無錫尚德和天合光能分別征收35.21%和18.56%的反補貼稅,對其他中國企業征收26.89%的反補貼稅。
雙反稅是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的統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