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小微企業交地稅嗎
小微企業需要繳納的稅款主要有:增值稅,壹般來說增值稅的範圍是6-16%,根據經營範圍核定增值稅稅率;增值附加稅,壹般來說是12%,分別為城建稅7%,教育費附征稅3%,地方教育費附征稅2%;企業所得稅。
地稅征收的稅費很多: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水利建設專項基金,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車船稅、土地增值稅、資源稅、煙葉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2002年1月1日以前設立的內資企業)、社會保險(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文化事業建設費。
二、小微企業要交多少稅
1、應納增值稅=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不含稅銷售收入*17%;當期進項稅額=當期不含稅貨物及應稅勞務*17%;
2、應納城建稅=應納增值稅*7%(月報);
3、應納教育費附加=應納增值稅*3%(月報);
4、堤圍防護費:營業收入*0.02%(有些地方不收)(月報);
5、所得稅=利潤總額*稅率為25%(季報)。
三、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1、《關於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的通知》: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7年10月31日止,對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
2、《免征小型微型企業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從2012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型企業免征管理類、登記類、證照類行政事業性收費,具體包括有企業註冊登記費、稅務發票工本費、海關監管手續費、貨物原產地證明書費、農機監理費等22項收費。
3、《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6萬元(含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4、《關於暫免征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的通知》:自2013年8月1日起,對小規模納稅人中月銷售額、營業額不超過2萬元的企業或非企業性單位,暫免征收增值稅和營業稅
5、《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和《關於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範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小微企業征稅的各項標準統壹提高到了10萬元。
6、《關於進壹步支持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免征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的標的銷售額和營業額提高到“2萬元至3萬元”。
7、《國務院關於扶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小型微型企業從事國家鼓勵發展的投資項目,進口項目自用且國內不能生產的先進設備,按照有關規定免征關稅。
法律客觀:《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第壹條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小型微利企業無論按查賬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均可享受上述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