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mstrong性質如下:
從已知的壹些函數依賴,可以推導出另外壹些函數依賴,這就需要壹系列推理規則。函數依賴的推理規則最早出現在1974年W.W.Armstrong的論文裏,這些規則常被稱作“Armstrong公理”。
設U是關系模式R的屬性集,F是R上成立的只涉及U中屬性的函數依賴集。
壹、函數依賴的推理規則有以下三條:
1、自反律:
若屬性集Y包含於屬性集X,屬性集X包含於U,則X→Y在R上成立。(此處X→Y是平凡函數依賴)
2、增廣律:
若X→Y在R上成立,且屬性集Z包含於屬性集U,則XZ→YZ在R上成立。
3、傳遞律:
若X→Y和Y→Z在R上成立,則X→Z在R上成立。
其他的所有函數依賴的推理規則可以使用這三條規則推導出。
Armstrong公理系統的有效性指的是:由R出發根據Armstrong公理系統推導出來的每壹個函數依賴壹定是R所邏輯蘊含的函數依賴。
Armstrong公理系統的完備性指的是:對於R所邏輯蘊含的每壹函數依賴,必定可以由R出發根據Armstrong公理系統推導出來。
二、由上面公理得到推論:
1、推論1:
自合規則--A->A。
2、推論2:
分解規則--如果A->BC,則A->B,A->C。若X→W在R上成立,且屬性集Z包含於W,則X→Z在R上也成立。
3、推論3:
合並規則--如果A->B,A->C,則A->BC。若X→Y,X→Z同時在R上成立,則X→YZ在R上也成立。
4、推論4:
復合規則--如果A->B,C->D,則AC->BD。
5、偽傳遞規則:
若X→Y在R上成立,且WY→Z,則XW→Z。
範例:設有關系模式R,有A,B,C,D,E,F是它的屬性集中的子集,R滿足下列函數依賴:
F={A->BC,CD->EF},證明:函數依賴AD->F成立。
三、證明:
1、A->BC給定。
2、A->C分解規則。
3、AD->CD增廣律。
4、CD->EF給定。
5、AD->EF傳遞律(由第3,4得)。
6、AD->F分解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