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優先股有固定的股息率,不參與紅利分配,普通股票則參與紅利分配。
2、當公司破產清算時候,優先股股東清償順序在普通股股東之前。
3、優先股權利範圍比普通股小,壹般沒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但是涉及自身利益時可以參與表決。而普通股前面權利都具有。
優先股(preference share or preferred stock)是相對於普通股 (common share)而言的。主要指在利潤分紅及剩余財產分配的權利方面,優先於普通股。
優先股股東沒有選舉及被選舉權,壹般來說對公司的經營沒有參與權,優先股股東不能退股,只能通過優先股的贖回條款被公司贖回,但是能穩定分紅的股份。
普通股:( common shares) 指的是在公司的經營管理和盈利及財產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權利的股份,代表滿足所有債權償付要求及優先股東的收益權與求償權要求後對企業盈利和剩余財產的索取權。它構成公司資本的基礎,是股票的壹種基本形式,也是發行量最大,最為重要的股票。目前在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中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