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提出了完善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的目標任務和重要舉措,對於推進法治工作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提供人才保障具有重要意義。
《意見》提出,要以建設壹支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的社會主義法治工作隊伍為目標,通過建立健全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制度,培育和發展社會主義法治工作隊伍,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提供人才保障。
《意見》強調,完善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制度,必須遵循以下基本原則:壹要堅持正確方向。二要堅持整體規劃。三要堅持遵循規律。四要堅持積極穩妥。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只對新進法律職業崗位人員實行考試和職前培訓,促進新舊制度妥善對接。
《意見》明確了法律職業的範圍和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的條件。《意見》還分別從思想政治、專業學歷條件和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等三個方面,明確了法律職業的準入條件。
《意見》規定,建立健全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制度,將現行司法考試制度調整為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制度,改革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內容,加強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科學化、標準化、信息化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