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上訴書是指當事人對壹審法院的判決書或裁定不服時,在拿到判決書的壹定期限內,判決生效前,當事人所要履行的上訴程序中向上壹級法院遞交的說明情況並提出上訴,要求上壹級法院對案件進行二審審理的法律文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七條 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壹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壹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
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壹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
對被告人的上訴權,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剝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