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千萬”這壹說法的傳播過程中,以阿馬蒂亞·森、李樹茁、米紅、蔡泳為代表的壹些學者的所謂研究起了極為重要的作用。例如,以姜全保、李樹茁和斯坦福大學人口與資源研究所教授費爾德曼等人的推算,20世紀(1900~2000)中國“失蹤女性”總數約在3559萬人。北卡羅來納州大學社會學家蔡泳認為(1980年~2010年)的“失蹤女性”總數在2000萬以上。
? 我們從學術的角度對上述所有這些研究逐壹進行了分析,發現這些研究都存在著重大的學術錯誤,因此他們的觀點都是不能成立的。
80年代以來我國性別比異常升高的原因長期以來壹直沒有搞清楚。壹些人就把我國人口統計數據的性別比異常升高現象解釋為產前性別鑒定和性別墮胎,這樣就出現了“三千萬”的說法。
為了揭露“三千萬”的荒謬性,就必須對這壹期間我國戶籍統計人口數量大幅度減少的真正原因作出正確、符合實際的分析。從2019年開始,以孫經先教授為學術帶頭人的研究團隊用了近兩年時間對這壹問題進行初步研究,得到了以下幾個基本結論。
第壹個基本結論:性別鑒定和性別墮胎現象的確存在,80年代,平均年引產女嬰數量為10萬人,90年代,平均年引產女嬰數量為14萬,其中1998年有18萬之多,為歷年之最。2000年以後,由於人口的減少和對胎兒性別鑒定的嚴格限制,這壹數字呈現下降趨勢。根據估算,1980~2010年因性別選擇引產而消失的女嬰數量在370萬左右。
第二個基本結論:在2016年以前,由於嚴格的計劃生育政策,在我國(主要是廣大農村地區)存在著較為嚴重的女童漏報現象。根據2000、2010年兩次人口普查的結果,可以估計出我國這壹期間產生的女童漏報人口約為1050萬,即在出生後沒有及時上戶籍。
第三個基本結論:人口普查中存在漏報也存在重報,在2010年之前,重報的概率較低,且呈現男女重報率均勢分布,故重報不是性別比異常的主要原因。
由於以上幾方面原因,造成我國計劃生育時期的戶籍統計人口總數中,存在著性別比異常偏高現象,但上述原因仍不足以解釋造成性別比偏高原因的全部。但從壹個側面充分證明,國內外壹些人把性別比偏高解釋為“失蹤三千萬女性”,是完全錯誤的。
站在今天的角度看,特定歷史時期和計劃生育所造成的嚴重問題,歷史的教訓值得深刻汲取。但片面地、無端地誇大“失蹤女性”人數,並不是嚴謹的學風,更無助於正確地總結歷史的經驗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