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所得額=稅前利潤-所得稅費用調整數-減免所得稅額。
2、根據國家稅收政策規定,計算減免所得稅額。
3、將減免所得稅額按照國家稅收政策規定的比例折算為企業減免所得稅額,即企業減免所得稅額=減免所得稅額x減免比例。
減免所得稅額的計算方法具體如下:
1、小型微利企業的所得稅等於應納稅所得稅乘50%除以20%,50%是減半征收,20%是稅率。
2、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 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3、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的減免政策:
1、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另外,國家對重點扶持和鼓勵發展的產業和項目,給予企業所得稅優惠;
2、制造業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稅前攤銷;
比如某企業收入規模10億,研發費用有4000萬,加計扣除100%就可以多抵扣4000萬,如果妳的凈利潤本來就沒多少,說不定就不用繳納多少企業所得稅了。
3、為了支持和鼓勵發展第三產業企業,可按產業政策在壹定期限內減征或者免征所得稅。
綜上所述, 企業所得稅減免是指國家運用稅收經濟杠桿,為鼓勵和扶持企業或某些特殊行業的發展而采取的壹項靈活調節措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五條
國家對重點扶持和鼓勵發展的產業和項目,給予企業所得稅優惠。
第二十七條
企業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
(壹)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
(二)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
(三)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
(四)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
(五)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