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執照丟失公示流程:。
1、登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選擇所在省份,進行企業信息填報;。
2、用戶信息登錄,輸入企業名稱及密碼;。
3、進入系統後,選擇營業執照作廢聲明,點擊添加,選擇遺失的是正本或副本或兩者皆是;。
4、確認信息無誤後,保存並公示,即完成營業執照遺失公示;。
5、公示後將企業“營業執照作廢聲明”打印出來,攜帶資料到登記機關進行補辦,領取新的營業執照。
具體的公示發布方法如下:
1、在電腦的百度上輸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找到其官方網站以後點擊進入。
2、頁面跳轉以後進入到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點擊頁面底部的企業信息填報按鈕進入。
3、在出現的頁面中點擊企業所在的區域進入。
4、在出現的登錄界面中選擇需要的登錄方式並輸入企業的統壹社會信用代碼以及聯絡員信息以後點擊登錄按鈕。
5、登錄進入到該網站後臺以後點擊上方的營業執照作廢聲明填報。
6、在出現的營業執照作廢聲明界面中點擊添加按鈕。
7、在出現的營業執照作廢聲明界面中選擇正本,可以看到聲明內容為營業執照正本丟失,點擊保存並公示按鈕。
8、此時可以看到頁面彈出的保存並公示已經操作成功的提示消息,點擊確定按鈕。
9、頁面跳轉以後就可以看到已經將營業執照丟失的公示發布成功了。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