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高風險地區及所在縣(市、區)人員嚴格限制出行。
2.中高風險地區所在設區市的其他縣(市、區)人員非必要不出行,確需出行的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3.高風險崗位人員應盡量避免出行,確需出行的須脫離工作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並向所在單位報備。
(以上出行要求針對跨省流動,中高風險地區調整後,對應出行政策將取消限制。)
浙江衢州進入政策:
(壹)對入境來衢返衢人員實施“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3天居家健康觀察”健康管理措施。
(二)對國內疫情高風險地區人員,實施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三)對國內疫情中風險地區人員,實施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
(五)如省外出現社會面陽性感染者,但尚未劃定中高風險地區的,經專家研判後,將臨時對該陽性感染者的居住地、活動地、工作地等參照高風險區進行管理;對陽性感染者所在的鄉鎮(街道)參照中風險區進行管理;對陽性感染者所在的縣(市、區)參照低風險區進行管理。待當地劃分並公布中高風險地區後及時調整。
(六)對因疫情暴發實行全域封閉管理地區、靜態管理地區來浙返浙人員,將參考當地管控政策確定在浙期間的健康管理措施。其中:要求足不出戶的全域封閉管理地區、靜態管理地區來浙返浙人員,參照高風險地區實施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要求不出小區的全域封閉管理地區、靜態管理地區來浙返浙人員,參照中風險地區實施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