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經典 - 川鹽助楚在分鹽鎮。

川鹽助楚在分鹽鎮。

早在先秦時期,湖北省就壹直使用三峽地區的川鹽,但淮鹽直到宋代才在這裏上市。直到明朝湖廣地區的淮鹽壹統天下,導致川鹽滯銷。但流入此地的川鹽並未被禁止,成為私鹽,於是設立了鹽運銷所第五稽查處,以鎮壓此地的食鹽走私。清初,受戰亂影響,淮鹽運銷壹度陷入停頓,川鹽卷土重來,但好景不長。在湖北,除了石河壩縣屬於川鹽營銷,其余都是淮鹽。根據淮北鹽法、嘉慶漢陽縣鹽法、宣彤湖北同治鹽法的記載,淮鹽從江蘇儀征進入長江,到達漢口頭岸。即黃州、武昌、漢陽、安陸、德安、襄陽、雲陽、荊州、宜昌九府、荊門直隸。此外,在《嘉慶湖北通誌》卷24上還有淮鹽在鄭店七鹽法港運往監利縣朱家河的記載。鹹豐三年(1853),太平軍建立南京,淮鹽到湖北的交通要道被封鎖。清廷下令川鹽助楚,為川鹽的發展帶來了千載難逢的機遇,史稱“川鹽助楚”。直到太平天國革命失敗,河道暢通,淮鹽可以運出,“楚安仍屬川鹽銷。雖有淮安之名,卻未運至岸上。”於是,川鹽和淮鹽壹起賣了。1937年7月,抗日戰爭爆發,沿海相繼淪陷,破壞了海鹽生產,阻斷了淮鹽運輸。湖南、湖北兩省海鹽產區的人民生活貧困,不得不依靠川鹽進行經濟銷售。1939年春,國民政府下令川鹽增產增運,形成了歷史上第二次“川鹽助楚”。這種情況直到抗日戰爭後才告壹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