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提供2015年玉林公務員面試公告,僅供參考: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的有關規定,現將玉林市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面試
(壹)面試人員名單
根據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劃定的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和規定比例,按照筆試合格總成績(含照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林兆靜等1675名考生進入面試(7月4日面試人員名單見附件1、7月5日面試人員名單見附件2)。
(二)面試資格復審驗證時間、地點
1.面試資格初審合格但未進行現場復審驗證的考生請於7月1日-7月3日攜有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各招錄機關(其中:報考市級、法院、檢察院職位的到市直主管部門,報考縣級以下黨群職位的到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報考縣級以下行政職位的到各縣(市、區)人社局)進行現場驗證,驗證時間:上午 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辦理驗證,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資格驗證單位詳細地址及聯系方式見附件4。
2.所有通過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必須在2015年7月1日—7月5日期間自行從玉林人事人才網(www.ylrc.net)上下載打印面試通知書。
(三)面試資格復審驗證須提供的材料
考生須攜帶以下有關證件、材料原件,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2.畢業證、學位證(2015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在資格復審階段無法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可提供畢業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代替。原則上,2015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7月31日,否則將視為放棄錄用);
3.公***科目筆試準考證;
4.報名登記表;
5.戶口簿(報考有戶籍要求職位的人員須提供);
6.基層工作經歷的證明(報考有基層工作經歷要求職位的人員須提供);
7.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
8.服務基層項目證明(報考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考生須提供);
9.報考定向招錄“生產壹線”人員職位的進入面試範圍人選,大學生村官和黨建組織員需提供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基層項目證明》,村(社區)“兩委”成員需提供所在鄉鎮(街道)黨委出具的任職年限證明材料。
10.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
在職的報考人員,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經招錄機關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
(四)面試時間、地點
面試時間:2015年7月4日、5日(星期六、星期天),分2天進行。(7月4日參加面試的考生名單見附件1,7月5日參加面試的考生名單見附件2)。
面試地點:玉林市衛生學校(玉林市美林街124號),考生可乘坐2、3、11路公交車到玉林東園飯店站下車,或乘坐15路公交車到市交警二大隊站下車,然後步行到市衛生學校。
有關面試其他事宜,詳見面試通知書。
(五)面試形式
本次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
(六)面試取消或減少的招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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