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行政區劃如下:
省級行政區: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別行政區,合計34個省級行政區。
地級行政區:293個地級市、7個地區、30個自治州、3個盟,合計333個地級區劃。
縣級行政區:977個市轄區、1303個縣、393個縣級市、117個自治縣、49個旗、3個自治旗、1個特區、1個林區,合計2844個。
鄉級行政區:8562個街道、20988個鎮、8102個鄉、966個民族鄉、153個蘇木、1個民族蘇木、2個縣轄區,合計38774個。
區劃沿革:
1949年中華人民***和國成立時,全國分為30省、1自治區、12直轄市、5行署區、1地方、1地區。此後區劃多次調整,到1967年,調整為22省、5自治區、3直轄市***計30省級行政區,此後基本固定下來。1988年從廣東省析置海南島、南海諸島及其海域,成立海南省。
1997年撤銷四川省轄重慶市,設立重慶直轄市。1997年和1999年香港和澳門回歸中國,相繼新設2個特別行政區。至此全國***計23省、5自治區、4直轄市和2特別行政區,***計34省級行政區。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和國行政區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