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民合法收入
2.公民的住房、儲蓄和日常用品
3.公民的樹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書籍和資料
5.法律允許公民擁有生產資料。
6.公民在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
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不能作為遺產的遺產有:
1,具有壹個人所屬的特定人格權益。
2.國有資源或者集體所有資源的使用權
3、有關單位因被繼承人死亡而發給其家屬的撫恤金、生活補助費等。
4.被繼承人生前出租或者借用他人財產的。
5.受益人的保險費已經制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二十二條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或者遺產性質不能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