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準予遷入:遷入地公安機關或人社部門審核同意遷入,自願選擇跨省市戶口網上遷移的申請人,由遷入地人口業務系統生成戶口準遷證電子信息。
3、遷出註銷:遷出地公安機關在接到戶口準遷證電子信息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聯系申請人核實戶口遷移具體狀況,確認無誤後留存備案信息、辦理戶口遷出註銷手續,在遷出地人口業務系統中生成戶口遷移證電子信息。
4、辦理遷入:遷入地公安派出所接到戶口遷移證電子信息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核實確認無誤後,通知申請人辦理落戶。
2、準予遷入:遷入地公安機關或人社部門審核同意遷入,自願選擇跨省市戶口網上遷移的申請人,由遷入地人口業務系統生成戶口準遷證電子信息。
3、遷出註銷:遷出地公安機關在接到戶口準遷證電子信息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聯系申請人核實戶口遷移具體狀況,確認無誤後留存備案信息、辦理戶口遷出註銷手續,在遷出地人口業務系統中生成戶口遷移證電子信息。
4、辦理遷入:遷入地公安派出所接到戶口遷移證電子信息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核實確認無誤後,通知申請人辦理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