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6月至2001年11月,兇手王徐聞從京津冀地區的東北地區,然後到山東,殺人和搶劫,導致10人死亡,重傷,搶劫財產近100000元,但也曾放火燒危及公民的安全。
2002年,天津警方終於抓住了他。
這名殺人兇手最後的聲音是在接受《天津青年報》記者采訪時錄制的,這盤錄音帶的曝光當時令許多人震驚。
在采訪中,王透露他在2002年已經25歲了,而他第壹次殺人時只有18歲。
王旭雯,初中還沒畢業就開始工作了,當時家裏的條件都不好,自己的工作也沒有出路,而工作路上要支持別人,活得很卑微。
在這次采訪中,王旭文穿著整潔,回答記者時態度積極、從容。他承認由於壓力太大,他不得不殺人,殺人可以減輕他的壓力。此外,他說,如果國內條件夠好,他可能不會選擇這條路。
處境的逼迫、家庭條件的貧寒、學業的失敗、違背自己的意願、依賴他人、被迫無奈,這些話都出自王緒文的口中,在他心中,這些客觀條件是他被謀殺的主要原因。
1996年6月,王旭文輟學到哈爾濱市吃零食去上班,與老板發生沖突,老板被打,於是兩人之間產生了沖突。
1996年6月28日晚,王旭文趁老板和老板妻子熟睡時逃走,被人砍死。王旭雯也心平氣和地說這是自己第壹次殺人,是為了發泄自己的憤怒。
第二次殺人是在兩年後,王學文移民到山東省青島,在當地工作,想和房東的女人要10元路費,被拒絕後王學文感到憤怒,並產生了殺人的想法。
幾天後,王旭文趁老板夫婦熟睡之時破門而入,殺死了他們的女兒和侄女,並帶走了幾百元現金。
逃脫後的1998年7月,王徐聞來到濟南,山東省,找到壹份工作,但有與老板發生沖突,所以當老板的妻子,兩個人的主人睡著了,兩人死亡,搶了數千美元的現金,並且從內閣花了超過50000元的現金和貴重物品。
2000年9月,王旭文因為手頭缺錢,便去打聽當地有錢的李蕭家。他設法潛入他們的家中,殺了他們,搶走了他們數萬元。
2001年11月,王旭文在北方壹家發廊做生意,與受害人劉某發生沖突,將其嚴重傷害。
在過去的5年裏,這個25歲的年輕人,本來應該是他的巔峰時期,卻犯下了6項罪行,殺死了10多人。
2002年,逃亡多年的王旭文在天津市被當地警方抓獲,隨後被送上法庭,並被判處死刑。
在王旭文去世前,天津記者最後壹次采訪了他,並錄下了他的聲音。在這次采訪中,王旭文也談到了很多自己的想法。
他承認自己之所以有殺人的想法,是因為絕望,他認為這個世界不能容忍他,他走到哪裏都有困難,他也壹直受挫,也壹直不順利,只有殺人才能讓他緩解這種壓力。
王旭文表示,他嘗試了很多方法來擺脫這種生活。他壹直在找工作,但還是找不到出路。
他以為自己被殺是因為憤怒的老板依然可恨,因為他不知道如何站在工人的角度去思考,但他真的對不起家人,對不起那些無辜的人。
在整個采訪過程中,王旭文用了很多“後悔”、“後悔”的字眼來講述自己的罪行,但他從不埋怨自己的軟弱、無知和殘忍。
即使他承認自己犯了罪,卻不承認自己所做的是邪惡的,也許正是這種逃避主義,讓他犯了壹個又壹個的罪。
25歲的人真的很年輕,但這個人卻抱著10條生命,而記者卻心平氣和,說的話都很善良,死亡對他來說是壹種解脫,但那些無辜的生命,無辜的家庭,又有誰會為他們付出代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