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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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金的批準和支付
項目名稱:養老金審批和支付
辦理依據:《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改革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的通知》(寧政辦發〔2006〕126號);
第壹條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適用於所有用人單位和所有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員。
第二條:6月1996+10月1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制度後,對工作且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15的人員,按月發放基礎養老金。基礎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1995 65438+2月31,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制度實施前參加工作,2006年6月1後退休,累計繳費年限15的,在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給予過渡性養老金。繼續執行知識分子養老保險待遇計發的相關政策。
辦公室:市人社局
地點:銀川市市民大廳銀川市社保局窗口C1-26-30
申請條件:申請人達到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達到15年以上。
前提條件:銀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核申請人人事檔案及相關材料後,出具《銀川市擬退休人員公示通知書》,由申報單位公示7天無異議。
所需材料:1。繳費人達到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時,由本人寫出書面申請,繳費人申報;無工作單位,人事檔案已委托人才就業機構的,由檔案保管機構負責申報;無工作單位、無人事檔案,且屬於本市所轄三區戶籍的,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街道勞動保障所(民生服務中心)申請,街道勞動保障所負責申報;無工作單位、無人事檔案,且不在本市所轄三區登記的,由本人向我局退休人員養老保險服務科提出申請,由退休科負責申報。
2.退休人員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前30日內,申報單位應向勞動行政部門提供相關材料,經銀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核後,出示《計劃退休人員公示通知書》。
3.經單位公示7天無異議的,申報單位在公示通知書上簽署意見並蓋章後,職工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當月辦理養老金核定手續。
4.
報告時應提供以下信息:
(1)銀川市退休人員及養老金增減申報表壹式兩份;《寧夏回族自治區企業職工退休審批表》壹式四份,均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2)提供個人人事檔案和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相關學歷證書、職稱證書原件;
(4)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其中填寫歷年繳費基數,必須由個人繳費人簽字確認;
(5)本人近期壹寸免冠黑白照片三張,用於辦理退休證和填寫退休人員養老金社會化發放登記表,壹式兩份;
5.辦理因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提前退休時,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因病簽署勞動能力委員會作出的鑒定書。
辦理時間:每月15-31天。
客戶:個人、企業和機構。
收費標準
免費
辦理流程:受理(每月15後)-辦事員計算審批(1)-科長審批(1)-人社行政部審批(1)-批量傳輸當月所有新辦退休人員信息至養老金發放銀行(1)-發放銀行批量開通領取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