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操作如下:以小丁和小田雙方的名義***同購買房屋,***同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並前往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或市公證處,簽訂婚前財產約定協議或者普通的財產約定協議(壹份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協議),辦理公證,根據雙方出資比例對各自所占房產份額約定並進行公證(公證費只需400元)。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登記時,壹並將經公證的婚前財產約定協議或普通的財產約定協議提交房屋交易中心,便可以取得登記在各自名下的兩份《房屋所有權證》。按照法律規定,男、女均可作為按份***有人對房屋行使所有權而不論雙方婚姻關系如何變化。
證明婚前***同購買的房產屬於***同所有,有兩種方式:
1、向房產部門將房產登記為***同所有。《房屋登記辦法》規定,申請登記房屋為***有房屋的,房屋登記機構應當在房屋所有權證上註明“***有”字樣。因此,房產證上可以登記為兩個人的名字。但是登記為***有房屋必須有證據證明登記人對房屋都享有所有權,其中購房合同上的簽字是很好的證據。如果壹方沒有在購房合同中簽字,需要有其他的證據證明其對該房產享有所有權,如出資證明(銀行流水記錄)等。
2、進行婚前財產約定。當事人可以約定婚前財產為***同所有,可以將該約定進行公證,以增強其保障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同財產,歸夫妻***同所有:
(壹)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