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愛罪》探討2男1女之間的同誌情、異性愛,搭上近來熱議的“多元成家”。
MV導演林孝謙接受導演Q&A回答<傷愛罪>之拍攝含意與背景,內容如下。
Q1.黃宥傑新歌MV的露股性愛戲份尺度頗大,當初導演構思時是出於怎樣的考慮?
願純真沒有離開,而實相能被坦然面對。
其實這不是我第壹次拍攝關於同誌的MV 之前有幫陳姍妮以及陳建騏的19樂團拍攝過壹支MV,裏面講的就是壹對男同誌情侶,與壹對女同誌情侶的故事。而與這次MV最大的差別就是裸露尺度語表達的手法。其實去年就已拍攝完成,拍攝的是成年婚後的部分。然後發片在即,唱片公司重新選擇了主打的狀況下,這首歌被推到了第壹主打,唱片公司的企劃也希望透過方法讓這MV更有話題,幫助新人曝光。 因此在開會討論後,決定補拍青年婚前的部分,並且決定加入了床戲。
身為導演,壹方面依循的唱片企劃的制定的大方向執行,而另壹方面就是試圖放入自己的論述。加上對於大尺度的影像風格我也很想挑戰,於是同意了補拍,並且試圖在補拍的影像中加入自己的觀點—對於“型式婚姻”的探討。
“形式婚姻”是從大陸流傳到臺灣的名詞,在臺灣因為習慣晚婚,這樣為了欺騙親人的假結婚比較少,但在早期的社會還是時常耳聞。直到近年臺灣開始討論“多元成家”,以及民法的修正。婚姻這個東西才又開始經歷臺灣社會的再壹次辯證。 如果婚姻可以因為愛而決定,而不是性別? 那麽是不是就不會有如同MV故事般的悲劇? 這就是這個故事的起源,也是我想放入的觀點。
Q2. 會否擔心模糊觀眾視線、觸怒對同誌議題反感的人?
坦白說,恐同的人,就算只是壹個純粹擁抱都會反感。我不擔心觸怒他們,我反到希望他們被觸怒,然後思考為什麽自己會生氣?
道德,約束的是自己,還是與我們不同的他人? 異性戀者可以大方的看泳裝 美女,期待女星走光露點,公開分享影星們的性愛光碟,但是看到兩個男生擁抱甚至做愛為何就如此脆弱?其實這就代表了這還是壹個父權宰制的世界。
我想這與道德無關,這是歧視,與權力的不對等。
另外,愛情,性這三方面如何彼此拉扯,怎樣才是愛? 其實是比皮相之外,我更希望大家思考的話題。這個MV是真實世界的折射。妳戴著怎樣的眼鏡,就看到怎樣的心。
Q3. 同時有人投訴該MV的露股畫面“不唯美”、“沒有必要”、“嘩眾取寵”,您怎麽看?
可能我們得先思考,為什麽同誌故事就得“唯美”取悅閱聽人?
是不是代表,殘疾人只能“悲苦”,弱勢只能、“勇敢樂觀”這種滿足觀者自尊的偏見?
然而坦白說我覺得藝術與色情,與情色有著細微的分界。這次的處理中,我覺得裸露的部分處理的並不成功,不夠藝術化。但是這個藝術化不是唯美化,而是壹種態度。這次的拍攝中,的確態度有點曖昧,想拍又不敢拍,敢拍又不敢剪進去 (我認為應該要更大膽直接)。因此淪為壹種四不像。這會給人有種“沒有必要”、“嘩眾取寵”的感覺。加上唱片公司的操作,以及是新人歌手這個載體,因此又會給人炒作新聞的錯覺。我接受這點,也願意改進。更期待自己在之後的作品中,可以更堅持藝術化的純粹,跨越皮相。
Q4.片中女主角不停洗手的部分也遭到部分同誌群體抵制,認為是對同誌的嚴重偏見,加深大眾對同誌的負面刻板印象,您將如何回應這些同誌群體的聲音?
我相信同誌朋友沒有那麽脆弱,因為人家覺得同誌不夠好,就自認為不夠好。從小到大,他們面對過太多這樣的歧視。他們內心會知道這段情節只是表現出他們生活中所受到的歧視的千分之壹。
之前黑人只能坐後座,不能有自己的廁所,女人不能受教育,不能投票。影像中表現出那樣的真實,是告訴我們社會中有這樣的事情存在,是希望大家思考,進而改進,而不是增加負面印象。
另外我也不認為表現出女主角恐同的壹面就可以成功增加對於同誌負面印象。因為如果增加負面印象那麽簡單,那麽世界上光靠影像就可以成功抹黑壹切。我相信人類有腦袋與自己的判斷。
在戲中,女主角就是恐同,就是壹直洗手。浪漫壹點,妳可以解釋成: 因為覺得自己碰到的人原來是這樣的骯臟,想洗掉他的味道,卻發現怎麽洗也洗不掉的是愛情。
Q5. 同時收到來自“同誌”、“直界”兩邊的負面聲音,是否有壹種兩邊都不討好的感覺?
創作這個MV 沒有想要討好誰,但是我有我的社會訴求。雖然有收到負面的聲音,但是也有正面的聲音出現,這代表閱聽者開起了壹個討論。而這個討論,尤其對於“婚姻制度”是我所樂見的。
至於影片的完成度,礙於時間與經費,的確有其可以進步的地方。如果有充足的時間與預算,我希望可以更完整的挑戰出這個主題,而不是避免碰撞。
Q6. 制作中是否有考慮過這MV加入同誌元素後,會變成有點“討人嫌”的作品?
在前期企劃中,“同誌議題”就是唱片公司制作這首歌的初衷,因此我相信他們有評估過。身為導演,我只需要找到我面對這個議題的觀點。因此我不考慮是否會受歡迎,我考慮的是我是否可以為同誌平權,以及婚姻制度說些什麽,做出壹點點貢獻。
此歌曲也是新加坡電視劇逆潮的片尾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