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倪建軍) 5月18日,記者從陜西省周至縣檢察院獲悉,備受社會關註的周至縣自然保護區3只金絲猴被獵殺壹案有了結果,被告人馮義剛因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5000元。
2006年11月23日,周至縣警方接到群眾舉報,稱有村民“下套”捕殺猴子。民警趕赴現場發現,在周至縣老城縣村的阮泉溝山上,有4只猴子已被鋼絲繩套住。民警立即展開救援,1只猴子被解救後放生,而另外3只猴子不幸死亡。經陜西省動物研究部門鑒定,死亡的猴子是國家壹級保護動物金絲猴?其中2只為幼猴,1只為成年猴。
警方經過縝密偵查,犯罪嫌疑人馮義剛很快落網。據了解,2006年11月中旬,馮義剛為套獵林麝等動物吃肉或賣錢,在周至縣自然保護區阮家溝和楊家溝附近非法投放自制“獵套”100余個。
法院審理認為,馮義剛的行為已構成《刑法》第三百四十壹條規定的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