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和國義務教育法》是為了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保證義務教育的實施,提高全民族素質,根據憲法和教育法而制定的法律。
《中華人民***和國義務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1986年7月1日起施行。
當前版本是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修改。
986年4月1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2006年6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修訂
根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和國義務教育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第壹次修正[2]?
根據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和國產品質量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