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為,無論從字形、讀音、構圖、色彩,還是從原告、被告經營的菜肴來看,壹般消費者都不會對海底撈的餐飲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解或認為其來源與原告註冊商標海底撈有特定聯系,故被告海底撈餐廳不構成對原告海底撈公司註冊商標“海底撈”商標權的侵犯。
擴展數據
“海釣”和“河釣”
海底撈,成立於1994,是壹家大型跨省直營餐飲品牌火鍋店,主營川味火鍋,融合各地火鍋特色。全稱四川海底撈餐飲有限公司,海底撈在簡陽、北京、上海、沈陽、天津、武漢、石家莊、Xi安、鄭州、南京、廣州、杭州、深圳、成都、重慶、韓國、日本、新加坡、美國等國家擁有100多家連鎖餐廳。
“河底撈”餐廳於2018年9月20日核準登記,經營範圍為中餐服務。其經營地址在湖南省長沙市雨花區人民路105號二樓西端。河底老菜館正門上方的招牌是“河底老家常菜”,正門右側的招牌是“河底老,吃上新鮮的洞庭河底”,而正門的木質招牌則是。
其中《河底垂釣》整體以藝術人物的形式,其中“河”字的三個圓點呈現了河流的藝術形態,“底”字下方的圓點被壹個魚形的形象代替。整個招牌上方有壹條活潑的魚。
人民日報-海底撈起訴海底撈侵權,被駁回。法院:不會有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