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經典 - 寧夏回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公開條例》辦法

寧夏回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公開條例》辦法

第壹章總則第壹條為了規範政府信息公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各級人民政府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包括政府部門、政府直屬機構、政府部門管理機構和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以下統稱行政機關)公開政府信息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的活動。第三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辦公廳是政府信息公開的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和監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各級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監督和指導政府信息公開的保密審查工作。第四條實行垂直領導的部門(單位)應當在上級主管部門(單位)的領導下,在地方人民政府的統壹指導和協調下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行雙重領導的部門(單位)應當在當地人民政府的領導下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並接受上級業務部門(單位)的指導。第五條教育、衛生、民政、住房城鄉建設、人口和計劃生育、經濟和信息化、環境保護、交通運輸等有關行政部門。應當對所轄公共企事業單位的信息公開進行監督和指導,督促其做好信息公開工作。第六條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本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及保密審查、發布協調、澄清虛假或不完整信息、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等工作制度,明確負責政府信息公開的機構職責。

行政機關設立的辦公廳(室)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實施本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履行《條例》第四條規定的各項職責。第七條行政機關應當確定專門工作人員,為政府信息公開機構提供工作條件和經費,支持和監督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機構依法履行職責。第二章主動公開第八條行政機關應當根據《條例》第九條、第十條、第十壹條、第十二條的規定,確定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事項,編制本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指南,並及時更新。

除前款規定的內容外,行政機關主動公開的事項還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壹)名稱、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電話、傳真號碼、電子郵件地址等。工作組織的;

(二)工作紀律和監督制度;

(三)結果和救濟方式;

(四)其他應當公開的政府信息。第九條行政機關應當通過下列方式、載體或者場所公開政府信息,並及時更新:

(壹)政府網站;

(二)行政機關發布的政府公報(政報)或其他專題信息;

(3)新聞發布會;

(四)報紙、廣播、電視等媒體;

(五)國家檔案館和公共圖書館;

(六)政務服務中心、公眾咨詢室、信息采集點;

(七)信息公告欄、電子信息屏等。;

(八)方便公眾及時、準確獲取政府信息的其他方式、載體或場所。第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在本級國家檔案館、公共圖書館設置政府信息查閱場所,配備相應的設施設備,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第十壹條行政機關應當在政務服務中心、社區服務等場所設置公共咨詢室、信息采集點、信息公告欄、電子信息屏等設施,或者根據需要選擇適當場所公開政府信息。第十二條對涉及面廣,需要公眾迅速知曉的政府信息,行政機關應當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或者通過手機短信及時公開。第十三條重大突發事件和其他需要公眾知曉的重要政府信息,行政機關應當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等方式及時予以公開。第十四條行政機關應當自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正式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本級國家檔案館和公共圖書館提供紙質和電子文本。第十五條政府規章、規範性文件和其他重大行政措施、行政決策草案應當在政府門戶網站上公開征求公眾意見,或者通過報紙等新聞媒體公開征求意見。

行政機關制定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應當在本機關門戶網站開辟專欄公布;尚未建立網站的,應當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網站的專欄中公布。第十六條行政機關應當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國家秘密或者公開後是否存在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情形進行審查;不能確定的,依法報有關主管部門或者同級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確定,有關主管部門或者同級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行政機關請求後10個工作日內確定。

政府信息的主要內容需要公眾知曉或者參與,但部分內容涉及國家秘密或者不宜公開的,在公開前應當刪除涉密或者不宜公開的內容;符合解密條件的,按法定程序解密後予以公開。

未經保密審查的政府信息不得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