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區別壹般盈余公積分為兩種:壹是法定盈余公積。上市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積按照稅後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累計額已達註冊資本的50%時可以不再提取。二是任意盈余公積。任意盈余公積主要是上市公司按照股東大會的決議提取。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的區別就在於其各自計提的依據不同。前者以國家的法律或行政規章為依據提取,後者則由公司自行決定提取。二、法定公積金的用途法定公積金是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必須強制提取的,它由資本公積金和法定盈余公積金構成。公司在分配完當年稅後的利潤之後,應從中提取10%劃入公司法定公積金之中,當其累計額達到註冊公司資本的50%以上後,可以不再進行提取。簡單而言,公司提取法定公積金的用途有以下幾點:(1)用來彌補公司的虧損;(2)擴大公司的生產經營規模;(3)用來轉增註冊的資本。因為法定公積金是有相關法律條款規定的,所以它存在強制性,若是公司不遵守相應的法律條款來進行法律公積金的提取的話是要遭受相應懲罰的。若不根據法律條款進行法定公積金的提取,則由縣級以上的政府財政部門如數補齊,並對公司處以20萬以下的罰款以作警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六十八條公司的公積金用於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公司資本。但是,資本公積金不得用於彌補公司的虧損。從上述內容我們可以看得出來法定盈余公積金和任意盈余公積金最大的區別就是提取是否是法律強制的,法定盈余公積金是法律強制公司必須提取的,而盈余公積金則是公司自己決定是否要提取。
法律客觀:資本公積和盈余公積:資本公積是由股東投入的但因故不能計入實收資本(或股本)中的那部分投入資金。以及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應當計入資本公積的那部分數額。包括:資本(或股本)溢價、接受捐贈非現金資產準備、接受現金捐贈、股權投資準備、撥款轉入、外幣資本折算差額、其他資本公積。這裏,經營活動中按規定計入資本公積的數額,不是由企業創造的利潤帶來的。從總體上來說,資本公積屬於投入資本,歸全體股東按投資比例所有。除某些項目以外,資本公積可以轉增資本。盈余公積是指企業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企業權力機構的決議,從企業稅後利潤中提取的各類盈余準備。包括:法定盈余公積金、任意盈余公積金、法定公益金、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利潤歸還投資等。盈余公積是企業從企業創造的利潤中提取的,屬於留存收益範疇。盈余公積在保留法定余額的前提下,企業可以用於轉增資本、分派股利、彌補虧損等。增加註冊資本的途徑有:增加資本的途徑主要有三條,壹是投資者投入(包括企業原有投資者和新的投資者),二是將資本公積轉為實收資本,三是將留存收益轉為實收資本。資本公積和盈余公積的區別:資本公積是指歸所有者所***有的、非收益轉化而形成的資本。資本公積具體包括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接受捐贈實物資產、資產評估增值、外幣資本折算差額等。(1)資本溢價是指投資者繳付企業的出資額大於該所有者在企業註冊資本中所擁有份額的數額。股本溢價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溢價發行股票時實際收到的款項超過股票面值總額的數額。(2)接受捐贈實物資產是指外部單位或個人贈與企業的實物財產。(3)資產評估增值是指企業因對外投資或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對資產進行評估時,評估確認的價值高於該資產原賬面價值的部分。(4)外幣資本折算差額是指企業接受外幣資本投資時,在收到外幣資本日的市場匯率與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外幣折算匯率不壹致的情況下,按收到外幣資本日的市場匯率折算為資產入賬的價值與按照約定匯率折算為實收資本入賬的價值的差額。"盈余公積"是具有特定用途的留存利潤,也就是用於生產經營和職工集體福利的留利。盈余公積包括三個內容:(1)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積金是根據《公司法》或財務制度的規定提取的壹部分利潤,提取的比例是10%,用途是彌補虧損、轉增資本和在虧損年度發放紅利。企業在虧損年度用盈余公積發放紅利要在彌補虧損之後並經董事會批準。(2)任意公積金。任意公積金是根據董事會決議提取的壹部分利潤,提取的比例可以根據企業未來發展的需要來確定。(3)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或股利。以上就是資本公積和盈余公積的區別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