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合夥人退股怎麽算?
如果合夥人退股,必須清算。合夥人退股的,其他合夥人和擬退股的合夥人即退股人應當按照退股時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和返還人的持股比例返還退股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責任的,應當相應扣減其應賠償的數額。對於退股財產的返還方式,可以通過合夥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以現金或者實物的方式返還。同時,合夥人的退夥並不意味著從此與合夥企業沒有任何聯系。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退股的普通合夥人對退股前形成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退夥時,應當以退夥前的債務對退夥時從有限合夥企業取回的財產承擔責任。
二、公司合夥人如何退出?
1.根據當初簽訂的合夥協議,通常是按投資比例分配利潤或者返還投資款。
要看合夥還有多少財產,按比例返還。
2.合夥企業退夥,合夥協議中沒有約定的,按照入夥時的出資比例分割實際合夥財產。
3.合夥協議在合夥人之間具有最高的約束力,任何不符合合夥協議的行為都是違法的。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條件沒有出現;合夥人提出退出合夥企業並解散的,合夥人應當按照退夥協議履行退夥手續,剩余合夥人不打算另尋他人加入合夥企業的,其他合夥人有權決定是否解散。合夥企業的財產屬於合夥企業和全體合夥人的投資人,其債權債務在退夥、解散時進行清算。
4.可以協商,轉讓給合夥企業以外的第三方,也可以將合夥企業變更為個體戶,但必須在合夥企業經營期間進行債權債務清算。
3.有限合夥人以什麽方式出資?
有限合夥人的出資方式:
1.有限合夥人可以用現金、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
2.有限合夥人不得以勞務出資。
3.有限合夥人應當按照合夥協議按時足額繳納出資;未按時足額繳納的,應當承擔還錢義務,並向其他合夥人承擔違約責任。
3.有限合夥企業的登記事項應當載明有限合夥人的姓名和認繳的出資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二十二條
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必須經其他合夥人壹致同意。
1.如果是合夥企業,可以依法進行內部轉讓或者退出合夥企業。如果是有限公司,是不允許退股的,只能把股份轉讓給他人。
2.可以通過股東之間的協議轉讓,也可以轉讓給第三人,但在同等條件下,股東有優先權,只能轉讓自己的股份。
3.可轉讓股票。
4.可以和其他合夥人協商轉讓股份或者退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