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恢復聯合國合法席位的時間為1971年10月25日。
中國重返聯合國指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是於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大會第26屆會議上,就“恢復中華人民***和國在聯合國組織中的合法權利問題”進行表決的決議。
主要內容為恢復中華人民***和國的壹切權利,承認它的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壹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他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壹切機構中所非法占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投票結果:以76票贊成、35票反對、17票棄權的壓倒多數通過,這是世界進步的需要,也是歷史的必然。
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大會第1976次會議以76票贊成、35票反對、17票棄權的壓倒多數,通過了阿爾巴尼亞、阿爾及利亞等23個國家提出的要求“恢復中華人民***和國在聯合國的壹切合法權利,立即把蔣介石集團的代表從聯合國壹切機構中驅逐出去”的提案。26日,中國代理外交部長姬鵬飛收到聯合國秘書長吳丹發來的正式通知,中華人民***和國在聯合國和安理會中被非法剝奪了20多年的席位得到恢復。